“綠色水電”引入中國后,在宏觀和微觀層面上均遭遇難以想象的現實阻力,不同部門間的利益、主張難以協調,而生態環境保護和調整能源結構,看似一對密友,卻在“綠色水電”的門檻上分道揚鑣。
7月13日,國家電網發布的數據顯示,中國清潔能源裝機比達到26.6%,首次超過四分之一。在清潔能源結構中,水電裝機占比超過八成。最近幾年,水電建設勢不可擋,到2020年,中國水電裝機將達3.5億千瓦。在水電狂飆突進的同時,人們亦開始重新審視水電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性影響,其標志是“綠色水電”的引入,但在錯綜復雜的能源格局中,“綠色水電”剛剛起步,即陷入無休止的“暗戰”。
路線之爭
水電曾在一個多世紀里被視為無可爭議的綠色能源,在世界各國廣為推行。這一桂冠終結于世紀之交,1998年和2001年,美國和瑞士分別出臺了“低影響水電”和“綠色水電”評價標準,將是否影響生態環境作為重要指標納入水電大壩的評估體系。
中國在2005年首次引入綠色水電概念,從與世界接軌的速度上看,這個時間真不算晚。在WWF(世界自然基金會)等環保組織的推介下,貫徹生態指標更為嚴格的瑞士“綠色水電”得到中國環保部門青睞。
然而,戴上“綠色”眼鏡重新審視水電開發的計劃,卻未能取得利益相關部門的一致認同。2011年,環保部本擬召開的綠色水電認證課題研討會,因“經費問題”而延后,一年后會議在貴陽召開時,受邀參加的國家能源局“因故”未能與會。
部門意見不統一的背后,實際上是“綠色水電”和“低影響水電”的路線之爭。同為環境友好型水電,兩種評價體系的目標都是降低水電開發和運營的環境不利影響,據中國水利學會水力學專業委員會環境水力學組副組長廖文根透露,兩者的差異在于,“低影響水電”側重法律手續的完備,而綠色水電則側重考量技術指標。換言之,只要法律條文完備,便可取得“低影響水電”認證,而企業要想取得“綠色水電”認證,則須通過詳細的生態指標考核。路線之爭的實質,是水電工程以何種方式取得認證,并順利開工建設和運營,爭議的核心,體現出不同部門的利益訴求。
當“綠色水電”還在研討階段,能源局下屬的五大發電集團就傳出了反對聲音。他們認為,環保部搞“綠色水電”認證,無外是成立一個機構,讓企業交線換一紙證書,之后如何運營完全是企業自己說了算,根本無人監管。他們的理由是,環保部門一貫“重前期審批,輕后期監管”。
在環保部引入綠色水電時,恐怕沒有想到會引來這場爭議,表面上看來,爭端的起因是環保部開始時未與能源局坐在一個房間里協商,究其本質,卻涉及規模龐大的利益紛爭。“綠色水電”認證標準一旦確立施行,則攸關水電項目能否順利立項開工,甚至關系到近4.6萬家水電站的生計。
生態指標
2005年“綠色水電”首次引入中國時,引起環保部、水利部的重視,雙方均指派重要官員和專家列席研討。“水利部為此成立了綠色水電認證中心,國家環保總局則求助于WWF,要求其開發符合中國國情的綠色水電標準。”WWF全球淡水項目主任李利峰透露。
“此前中國的水電評價體系中,生態指標實際缺席,三峽水利工程有防洪、發電、航運三大目標,沒有生態目標。”李利峰說,這導致工程運營幾年之后,長江水系中凸現了包括漁業、泥沙、流量等生態功能退化的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讓有關部門開始認識到,需要對水電工程作一個“中肯”的評價。
據國家水電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總工程師禹雪中介紹,簡單地說,綠色水電認證的作用可歸納為環境和經濟兩個方面。
在生態環境方面,通過認證程序和動態管理,把水電站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降低到最低,實現水電的可持續發展。在已經實施綠色水電認證的國家,直接改善了一些水電站所處河流的生態環境狀況。例如一個調蓄電站出于生態需要,啟動了最小流量管理措施,遠遠超過了法規的要求。另一些電站按照綠色水電認證的要求,撤掉實際作用不大的魚梯,在水壩旁另外修建水道,讓游魚類更容易地通過水壩。
“在河流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綠色水電認證的技術標準為受水電開發影響的河流達到良好狀態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指南。”禹雪中說。
在經濟方面,最直接的影響是,國家對綠色電力提供商提供“價格保護”,使其建立競爭優勢,并免受不當競爭威脅。同時,“綠色水電”標簽還可以引導消費者進行“選擇性消費”,提高其社會影響力。提出“綠色水電”框架的瑞士,最先進行了這方面的實踐。2002年的瑞士全國博覽會和2003年的世界杯滑雪賽,賽場內的用電大戶瑞士電信均購買了綠色電力,社會責任和社會影響得以彰顯,而通過媒體傳播,“綠色電力消費”亦引領一時風尚。由此,環境和經濟協同作用,形成良性反饋。
在禹雪中看來,綠色水電認證可在一定程度上“糾正”中國水電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忽視,彌補歷史過失。
新中國建國以來修建了很多水電站,一方面,由于以前對生態環境問題認識不足,在規劃設計過程中生態環境保護標準都不高,造成已建水電站對生態環境考慮得很少;另一方面,在水電站的運行管理中,由于對河流的生態環境保護沒有強制性要求,也沒有明確的指導標準和激勵機制,導致目前水電開發市場“過分逐利”,企業單方面追求經濟利益,缺乏保護河流生態的積極性。
前途未卜
當不同部門意見相左,“綠色水電”認證框架得到業內權威專家的認同,看似已占上風,然而,在部門利益之間折沖樽俎卻并非易事。
水利部對此采取了折中態度,推出了“綠色小水電”方案,進行小范圍試點。據水利部小水電局透露,計劃在浙江省選擇5個小水電站,進行包含綠色指標在內的綜合評價,待方案成熟后再進行全國推廣。據禹雪中透露,試點的研究包括“綠色小水電”的認證圖案設計以及配套的激勵和優惠政策。
然而,即便僅是過渡性試點,“綠色小水電”試驗也面臨諸多困難。禹雪中表示,我國現有法律法規與水電工程生態環境保護條文只是規定了一般性原則,在環境影響、監管和生態補償等方面缺乏法律依據和和管理機制。在河流環境影響方面,我國至今尚未建立全流域生態系統調查數據庫。在監管方面,水電工程的生態調度缺乏法律約束力。在激勵機制和生態補償方面,法規和制度均是一片空白。禹雪中認為,這些所缺失的內容,恰是在我國推行綠色水電認證的關鍵,將中國的“綠色水電”喻為拓荒并不為過,過程的艱難不僅需要克服部門利益、局部利益,還有更為致命的制度屏障,改變之艱辛令當事人唏噓。
令人欣慰的是,世人矚目的三峽大壩已于2011年開始進行“生態調度”。“每年洪水來臨前,三峽會騰空庫容,把水位從175米降到145米的低位運行,借泄洪之機制造一次小的洪峰,這個小小的洪峰對游魚類產卵至關重要。”李利峰說,但他表示,由于三峽泄洪時釋放的是底層水,水溫達不到適宜魚類產卵的18攝氏度。國外通常的做法是同時釋放表層水和底層水,以達到生態高度的適宜水溫,但三峽由于出水口的限制,目前并不具備這樣的條件。
李利峰表示,WWF與三峽總公司為此簽訂了合作備忘錄,與長江漁委、長江水產研究所共同進行三年研究。但由于缺乏可參考的全流域生物種群數據庫,目前的成果可能“并不顯著”,從長遠看來,雖然長江中下游魚苗發生量的統計數字還不能令人驚喜,但三峽大壩進行“生態調度”本身是一個不小的進步。
然而,當“綠色水電”前途未明之時,大量水電項目已經迫不及待希望越過綠色認證的門檻。目前我國水電裝機總量超過2億千瓦,到2020年更將達到驚人的3.5億千瓦。
奇妙的是,大批未經綠色認證而匆忙準備上馬的水電項目,同樣打著環保的旗號。國家電網預計,隨著水電、風電、光伏發電、核電等非化石能源在能源結構中占比增加,未來10年內可降低我國東中部地區10%~20%的PM2.5。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預計,到2020年只要中國水電實現3.5億千瓦的裝機,能源供應結構便能得到相當程度的改善。前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曾表示,如不抓緊開工一批新的水電項目,將難以實現中國向國際社會承諾的2020年節能減排目標。
“綠色水電”的中國命運注定多舛。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