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水利廳、江西省發展改革委、江西省財政廳三部門聯合制定發布了《江西省小水電代燃料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的制定填補了江西省小水電代燃料地方性規章的空白,規范了小水電代燃料項目建設與管理,為小水電代燃料項目建設任務如期完成和目標的實現提供了保障。
《辦法》對江西省小水電代燃料的省級配套資金有了明確的保障,對各級財政補助資金所形成的國有資產及收益有了明確的規定,對項目管理經費的出處及額度有了嚴格的界定,對資金管理和項目運作有了嚴格的規范并明確了具體的懲戒措施,對代燃料電站的電價有了激勵機制,規定通過省級驗收的小水電代燃料項目的電站上網電價在核定的基礎上適當提高。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