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從省財政廳獲悉,今年,省財政籌資4205萬元,對2012年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農村客運汽車、城市公交車和重型載貨車的運營企業及個人,按車型及年限給予每輛車1.1萬元或1.8萬元的補貼,促進大氣環境質量改善。
本次補貼范圍為我省(不含青島)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交售給回收企業的、達到報廢標準的汽車。據《財政部國家經貿委關于發布〈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等規定,農村客運車輛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車長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當年更新的農村客運車輛,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1萬元。
城市公交車輛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車長大于6米(含6米)或乘坐人數大于20人(含20人),并于當年更新的,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8萬元;車長小于6米且乘坐人數為10-19人,并于當年更新的,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1萬元。
重型載重車輛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掛牽引車和總質量大于1.2萬千克(含1.2萬千克)的重型載貨汽車(含普通貨車、廂式貨車、倉柵式貨車、封閉貨車、罐式貨車、平板貨車、集裝箱車、自卸貨車、特殊結構貨車等車型,不含全掛車和半掛車),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8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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