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信使報》1月31日報道,30日智利政府環境部長、經濟部長、能源部長衛生部長、農業部長、礦業部副部長等出席部長委員會會議,就艾森水電站項目反對方提出的35項申訴進行研究討論,會議解決了其中的33項,會議決定其它2項交由兩個咨詢機構進行調研,為期8個月。就此,該項目決定事宜將由下屆政府解決。
艾森水電站項目包括五個發電站,預計總成本50億美元,總發電能力2750MW。該項目歷時多年,成為當地引人關注的事件。
2008年8月項目公司向所在地第十一大區環境監管部門提交環境評估申請,10月,環境評估涉及的相關36個公共部門中32個就項目中幾個方面提出不同意見,提出3000多條整改要求,11月水務總局拒絕了艾森公司的用水申請。2011年5月,第十一大區環境評估局批準了申請,提出環境審計要求,紐約時報社論批評該項目。2011年6月,蒙特港上訴法院接受三個反對該項目的申請;項目公司就環境評估局提出的要求向部長會議提出申訴。7月,高等法院判決在水權使用方面公司勝訴,駁回了當地環保組織的要求。10月,蒙特港上訴法院駁回了反對水電項目的起訴。2012年5月項目投資方之一COLBUN公司決定中止輸電線項目研究,并向證監會通報,認為目前國內沒有繼續開發該項目全國共識。2013年10月,環境部長表示將在議會和總統選舉后召開部長會議,對該項目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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