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山東能源集團董事長卜昌森指出,充填開采相關工藝比較成熟,但會增加噸煤成本,影響煤炭生產企業積極性,建議國家出臺政策鼓勵推廣應用。
我國“三下”壓煤量較大,以山東省為例,壓煤量占可采儲量的48.3%。充填開采可充分回收“三下”壓煤和邊角殘煤,延長衰老礦區服務年限,有效減輕對環境的破壞,但會增加噸煤成本100多元,許多煤炭企業充填開采的積極性不高。
國家能源局、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和環境保護部印發的《煤礦充填開采工作指導意見》,指出矸石充填開采置換出的原煤產量經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同意后,可相應減繳礦產資源補償費。目前,由于實施細則未出臺,各省減免標準也不相同,從而影響了充填開采技術推廣應用。
卜昌森建議,對通過充填開采置換出來的“三下”壓煤等呆滯資源減免增值稅、資源稅和企業所得稅,或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出臺矸石充填開采免收礦產資源補償費實施細則。
另外,充填開采成本開支除必要的井巷工程外,設備成本占到全部成本的70%,建議在環保設備所得稅優惠目錄中增添充填開采設備,允許進行稅額抵免。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