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日,廣東東莞一餐廳發生爆炸,1死20余傷,爆炸疑因液化氣泄漏引發。2009年4月,西安市蓮湖區一家液化氣代售點發生爆炸,導致店主夫妻當場死亡,懷疑與液化氣泄漏有關。
這些年來,因液化石油氣泄漏發生爆炸的慘劇在全國各地屢有發生,而導致泄漏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一些不法商販在液化石油氣中摻入價格更低的二甲醚,而二甲醚對鋼瓶橡膠墊圈有腐蝕作用,易導致氣瓶泄漏。國家明令禁止在液化石油氣中添加二甲醚。新華社等諸多媒體雖屢有報道,但造假現象卻一直禁而不絕。
“3·15”之前,記者對西安液化氣市場進行調查,在公證人員的監督下,隨機在10家液化氣站進行了取樣,檢測結果令人震驚。
氣罐泄漏爆炸事故 元兇很多是二甲醚
各地有關液化氣泄漏導致爆炸的事故頻發,導致液化氣泄漏的主要原因是墊圈被腐蝕老化導致漏氣,或者軟管破裂及工作人員調試、充裝倒罐時發生爆炸。而導致橡膠墊圈被腐蝕老化的不是液化石油氣,而是另外一種物質——二甲醚。在諸多液化氣罐泄漏引發爆炸的事故中,真正的元兇就是隱藏其中的二甲醚。
二甲醚,一種無色、具有輕微醚香味的氣體,具有惰性、無致癌性,但有神經毒性,對橡膠有溶脹作用。
在液化石油氣內摻入二甲醚,會導致液化氣鋼瓶的橡膠圈溶脹漏氣,腐蝕鋼瓶橡膠墊圈和連接灶具的橡膠管,易導致液化氣鋼瓶泄漏,產生安全隱患。
因此,早在2008年初,國家質檢總局就明確要求,氣瓶充裝單位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氣中摻入二甲醚。
“3·15”來臨之前,記者對西安市液化石油氣市場調查發現,在液化石油氣內違規摻入二甲醚已成為液化石油氣銷售市場公開的秘密。
記者隨機對10家液化石油氣站取樣,送檢結果顯示,10個液化石油氣樣本中,均不同程度摻入了二甲醚,其中7家摻入量超過40%。檢測人員震驚:這不是液化石油氣里摻二甲醚,而是二甲醚里摻液化氣。
液化石油氣內摻有二甲醚
近一年來,在西安城南一城中村租房住的吳先生發現,買回來的液化石油氣沒有以前耐用了。
“以前一罐12公斤的液化石油氣可以用一個多月近兩個月,可現在不到一個月就用完了。”吳先生一開始認為,液化石油氣不耐燒,是充裝站點在充裝時缺斤短兩。
“后來有一次和朋友聊起來,才知道液化石油氣不耐燒,是因為里面添加了二甲醚。”吳先生說,因為他的朋友曾在液化石油氣站工作過,所以他對朋友的說法深信不疑。
對于吳先生所說液化石油氣內摻有二甲醚的這一說法,曾經在城中村內代售過液化石油氣的賀先生也表示認可。他說,“其實在液化石油氣內摻入二甲醚,這在液化石油氣銷售市場已經不是什么秘密了,原因很簡單,每噸二甲醚的價格,比每噸液化石油氣的價格要便宜一半,為了追求更大的利潤,一些液化石油氣經銷商便以次充好,在液化石油氣內摻入二甲醚,從中漁利。”
二甲醚雖然也可用作燃料,但在民用液化石油氣內添加二甲醚是國家明文禁止的。
那么,真的如賀先生所言,西安市場上一些液化石油氣充裝站點在違規向民用液化石油氣內添加二甲醚嗎?
10個樣品均檢出二甲醚
根據有關部門兩年前所公布的數據顯示,全省共有液化氣充裝站點101家,而西安市液化氣充裝站點的數量占到全省的30%以上。
依照西安市質監局網站2011年底公布的液化氣站點顯示,西安有36家合法液化氣充裝站點,其中新城區1家、灞橋區5家、未央區8家、雁塔區4家、臨潼區2家、長安區3家、藍田縣4家、周至縣4家、戶縣4家、高陵縣1家。
記者調查發現,西安市質監局網站公布的這些液化氣站點大多分布于西安城郊,且均有獨自的廠區,距離城中心最近的一個液化氣站點是幸福中路的一家液化氣站。
根據陜西省石油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陜西省石油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二站2014年3月5日出具的檢驗報告顯示,記者送檢的10個液化石油氣樣品中,均被檢出含有二甲醚。10個送檢的液化石油氣樣品中,有7個樣品被檢出二甲醚含量超過40%,“有的已經遠遠超過了40%,這已經不是在液化石油氣內摻入二甲醚了,而是在二甲醚中摻入液化石油氣。”一位檢驗人員稱,這樣的檢測結果簡直難以置信,令人震驚。陜西省石油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二站站長汪長青表示,此次檢測,依據GB11174-2011《液化石油氣》這一國家標準,該國標中明確規定,液化石油氣中不允許人為加入除加臭劑以外的非烴類化合物,而二甲醚就屬于非烴類化合物。很顯然,依據國標,在液化石油氣內摻入二甲醚是絕對不允許的,摻入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氣可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二甲醚比液化氣便宜一半
既然國家明令禁止民用液化石油氣內摻入二甲醚,那為何西安市場摻混二甲醚的現象如此嚴重呢?
陜西一國營液化石油氣公司部門負責人張先生說:“在液化石油氣中摻混二甲醚,目的就是牟取暴利。”張先生說,近年來,在民用液化石油氣中摻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氣鋼瓶引發閥門漏氣事故頻發。2010年年初,廣東等地就發生過多起因液化氣摻混二甲醚引發泄漏的事故。
為此,2010年,國家質檢總局、能源局、安監總局、工商總局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液化石油氣摻混二甲醚專項整治的緊急通知”,要求依法查處違規添加的違法行為。在廣東等地,往液化石油氣中摻混二甲醚的行為最高可處10萬元罰款,陜西省對于在液化石油氣中摻混二甲醚的違規行為,也有嚴格的處罰措施,但似乎仍禁不住一些不法液化石油氣銷售商的摻假行為。
張先生說,往年液化石油氣每噸的價格基本維持在5000元左右,自去年10月份至今,液化石油氣每噸的出廠價格升為6000元,這一價格是自1982年以來液化石油氣價格的最高值。成本價格增加后,銷售利潤空間自然會減少。
為了保證利潤最大化,一些私營液化石油氣銷售商,便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往液化石油氣內摻入每噸價格僅約3000元的二甲醚。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