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控制煤炭產能過剩,就必須嚴格控制煤炭產能的增量,嚴格執行國家投資管理規定和產業政策,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加強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準入管理。各級政府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核準、備案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不得辦理土地、供應、能評、環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關業務。
對以變通方式核準或備案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政府部門,要切實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同時,要調整優化存量。努力擴大國內煤炭市場的需求,適應城鎮化、信息化深入推進的需求,著力調整、改善需求結構,帶動產品升級換代,從而推動行業發展。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