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烏克蘭能源部網站的報道,烏克蘭能源部長普羅丹表示,政府將努力消除與國際能源巨頭簽署的產品分成協議中的中間商。普說,能源部已委托傳統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管理司會同烏克蘭國家石油天然氣公司等單位對政府與外國能源巨頭所簽署的油氣產品分成協議進行審核,以保證清除參與產品分成協議的中間商。
2013年1月,烏政府及“納德拉尤速夫公司”(烏克蘭國營納德拉公司控股90%,烏克蘭“生態服務公司控股10%-所有人不詳)與殼牌公司簽署了尤速夫氣田(位于烏東部的哈爾科夫州和頓涅茨克州)產品分成協議。
2013年,烏政府及“納德拉奧列斯公司“(烏克蘭國營納德拉公司控股90%,烏克蘭“生態服務公司控股10%-所有人不詳)與美國雪佛龍公司簽署了奧列斯氣田(位于烏西部的伊萬-弗蘭科夫州和利沃夫州)產品分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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