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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航承認失聯MH370貨艙有“危險物品”鋰電池

2014-03-25 14:03:45 華夏質量安全網

3月21日,馬航CEOAhmadJauhari在吉隆坡新聞發布會上承認,已經失蹤17天的馬航MH370航班貨艙內運送有鋰離子電池(Lithium-ionBatteries)。這是AhmadJauhari本人17日否認MH370上有危險物品后的最新表態。

鋰離子電池廣泛運用于手機、照相機、筆記本電腦以及部分醫療電子設備上。但其易燃的特性對飛機的飛行安全構成了挑戰,與鋰離子電池相關的航空事故在全球各地出現。

馬航方面強調,機上的鋰離子電池的運輸符合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規定,是可以運送的,未被歸類為危險品。但按照ICAO的規定,即使可以空運的鋰電池需要被標記為“危險物品”。

隨著全球民航相關機構對鋰離子電池“威力”的了解逐漸深入,鋰電池空運的規定正越發嚴格——ICAO去年開始正式實行新的鋰離子電池運輸規定,包括中國在內的成員國提高了對空運鋰離子電池的限制,但不斷收緊的規定在航空貨運業和電子設備產業引起爭論。

馬航承認貨艙有鋰電池

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前安全主管BillieVincent,一直認為MH370失蹤很可能是機上出現火災導致

馬航CEOAhmadJauhari是在3月21日承認了鋰離子電池的存在。AhmadJauhari稱,MH370航班上運送了“一些小型鋰電池,并非危險物品”,其包裝符合ICAO的規定,且馬航方面多次檢查了這些電池是否符合相關的安全運輸規定。

就在上述表態前4天,AhmadJauhari本人在被問到MH370貨艙內是否有危險物品時給出了否定答案,且僅提到MH370上有“三至四噸的山竹(熱帶水果)”。

但根據這位CEO3月21日的說法,馬來西亞當局調查了MH370貨艙相關的記錄,但并不認為貨艙中的鋰離子電池有危險,且電池的包裝符合ICAO和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的規定。

馬航CEO最新的表態再度引起了MH370上貨運鋰電池是否起火的猜測。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前安全主管BillieVincent曾參與上世紀80年代大量航空安全事故的調查,他一直認為MH370失蹤很可能是機上出現火災導致。

按照他的“理論”,始于貨艙的火情來勢兇猛,嚴重損壞了機上的通訊系統(以至于無法求救),此后火情導致的有毒氣體迅速蔓延至客艙和駕駛艙,致使大量機上人員昏迷。

在MH370殘骸和機上黑匣子被找到前,這一理論尚無法得到證實。但正如BillieVincent的描述,鋰離子電池起火后果往往嚴重——由于其熱穩定性較差,容易受到高溫、過充電、擠壓、碰撞等的影響,鋰離子電池誕生以來一直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質。

根據美國FAA的一份報告統計,從1991年至今年2月二十三年間,有超過140起航空不安全事件與鋰離子電池有關。2010年UPS一趟從迪拜飛往德國科隆的貨運航班起飛后著火,試圖緊急降落后最終墜毀。事后阿聯酋民航局調查發現,機上有8100塊鋰離子電池。2006年UPS的另一載有大量鋰離子電池的航班也因著火而墜毀。

但由于鋰離子電池在電子設備上的廣泛運用,ICAO的航空運輸安全規定至今仍然允許鋰離子電池的貨運運送。運送的前提包括需要提供經受高溫、碰撞實驗的UN38.3證書,且可托運的電池容量、重量和包裝均被嚴格限制。

記者查詢中國民航局的規定發現,被允許托運的鋰離子電池盡管有不同種類,但都需要申報為“危險品”。

但未被申報的鋰離子電池在全國各地機場時有發現。2012年11月24日,中國南航CZ6524航班在大連落地后發生貨物燃燒的不安全事件,后中航協在調查中發現,貨艙中除了有未被申報的耐風火柴,同時還有未被申報危險品的鋰離子電池。后操作這兩批貨物的多家快遞公司上海分支被撤銷國內航空貨代資格。

鋰離子電池上天更難

總部設在美國的可攜帶式充電電池協會(PRBA)一直試圖減緩對鋰離子電池越發嚴格的限制

隨著各國對鋰離子電池的了解和相關事故的分析經驗逐漸增加,鋰離子電池在航空運輸中的限制越來越嚴格。

中國民航系統對空運鋰離子電池的態度便是如此。2008年,民航局曾下發文件,對旅客隨身攜帶的鋰離子電池做出限制:超過25克必須托運。

而2011年下發的《關于加強旅客行李中鋰電池安全航空運輸的通知》則全面禁止鋰離子電池托運:超過160Wh的鋰離子電池不得攜帶或托運;100Wh-160Wh的電池只能攜帶入客艙兩塊,不得托運;100Wh以下未限制數量但同樣只能攜帶入客艙,不得托運。

盡管上述規定是針對行李貨運中的鋰離子電池,但民航當局對于其的“戒備”可見一斑。

而在貨運運輸方面,ICAO在總結鋰離子電池相關不安全事件后,從去年開始加大了對鋰離子電池空運的限制。按照新規,飛機上只要運載鋰離子電池超過兩塊就需要通報飛行員,貨物也需貼有危險物品標識,貨代和航空公司的雇員為新規定需要專門相關培訓。

這一新規定的標準已經在中國得到了執行,而鋰離子電池相關事故調查經驗豐富的美國航空主管部門甚至曾試圖推行更為嚴格的政策。

據報道,對于越發嚴格的鋰離子電池空運限制,航空貨運業和蘋果、三星等電子設備廠商都曾表示過不滿,前者認為將影響其業務收入,而后者則擔心推高其產品運輸的安全成本。

一位要求匿名的上海航空貨運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介紹,筆電、智能手機等電子設備附加值高,收益也高,一直是航空貨運青睞的貨源。但因為對電池的安全要求越來越高,“很多貨代都不愿意做了”。

而在電子設備廠商一方,總部設在美國的可攜帶式充電電池協會(PRBA)一直試圖減緩對鋰離子電池越發嚴格的限制,該協會成員生產的鋰離子電池占到全球的70%。在MH370可能裝載了鋰離子電池一事被報道之后,PRBA3月14日曾發出聲明告誡:在MH370失蹤的證據得到呈現前,急于就其失蹤原因下判斷都是不負責的。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