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記者獲悉,根據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近日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2014年煤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今年江西省煤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的工作目標為192萬噸。
根據要求,江西省將淘汰煤礦數量80處,其中關閉退出23處,改造升級57處;淘汰落后產能192萬噸,關閉退出產能50萬噸,改造升級產能142萬噸。此外,將逐步淘汰9萬噸/年及以下煤礦;對非法違法開采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堅決予以關閉;對安全基礎條件差且難以改造,以及煤與瓦斯突出等災害嚴重的小煤礦,加強監管并加快引導其退出煤炭生產領域;對具備資源優勢和改造提升條件的小煤礦,鼓勵其參與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實施改造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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