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多方配合,積極消納富余水電。電力企業要加強與水利、氣象部門的溝通配合,密切監測水情,優化流域梯級發電,提高水能利用效率。送受電地區和相關企業要建立會商機制,強化跨省跨區送電,在更大范圍內消納清潔能源。
二是統籌協調,減輕棄風棄光壓力。對于部分地區風電、光伏發電等清潔能源發展過于集中的問題,應從優化發展布局入手,加強電源電網統一規劃。及時建設風電、光伏電站配套電網,優化跨區跨省輸電通道運行,提高送出清潔能源電力比重。
三是強化配套,切實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鼓勵嘗試分布式光伏發電向同一供電臺區的附近用戶售電,相關供電企業應當支持配合,電網企業要進一步整合優化服務流程,完善一站式服務,及時按月結算。實現政府應強化統一協調,納入節能減排工作體系,妥善解決屋頂資源難落實問題。完善分布式光伏發電合同能源管理、交易結算等機制,加強監管,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