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十二五”節能工作進度要求相比較,海南、青海、寧夏、新疆等4個地區預警等級為一級,福建、陜西等2個地區預警等級為二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甘肅等24個地區預警等級為三級。與1-5月相比,福建由一級預警下降為二級預警。
現將晴雨表予以印發,供各地在工作中參考。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4]23號)已印發實施,為做好方案的貫徹落實,強化能耗增速控制目標,下一步將把各地區能源消費增速納入晴雨表預警機制,并進行公布。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