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汽車平行進口說起
雖然數量極少,但大家偶爾也可以在馬路上看到類似福特F150之類的美國肌肉皮卡,或是其他小眾的法拉利、邁凱倫超跑等進口車型,這些車被稱為非中規車、小貿車、美規車、歐版車等等。
這些車的來源都是“海淘”,專業的說法叫“平行進口”。汽車的海淘與一般人去國外或網購海外尿布奶粉沒有實質區別,都是一種進口方式。之所以叫平行進口,主要是區別于官方進口。
近期有報道稱,汽車平行進口試點方案已經上報,進口車價格有望下跌15%。實際上平行進口車一直都存在。從報道來看,該方案只是希望進一步將車輛改裝、上牌、售后等流程進行規范。
目前我國汽車進口的渠道有兩種,一種是官方渠道,二是平行渠道。從二者名字的差異就可以看出,前者是目前的主流,后者是前者的補充。官方渠道汽車數量多,售后保障好;平行渠道汽車品類多,價格低10%~30%,但過關、上牌、三包等面臨一定不確定性。
目前我國汽車銷售是根據2005年商務部、發改委、工商總局發布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進行。該辦法規定,境外車企銷售必須指定汽車總經銷商,再由總經銷商授權汽車品牌經銷商賣車,這些品牌經銷商只能賣授權品牌的汽車,并使用統一的店鋪名稱、標識、商標等。
而平行進口汽車則是一般企業獨立進口汽車,不通過這些總經銷商渠道。因為存在需求,最早的平行進口從90年代初就開始興起,其中還混雜著走私車、拼裝車。隨后市場逐漸規范,形成裝船、過關、上牌等一系列服務。
前段提到的政策對2005年后的汽車平行進口打擊較大,但2008年后政策開始松動,關于汽車進口細則的修訂也不時見諸報端。平行進口得以小規模進行,尤其以天津港最為集中。據不完全統計,平行進口汽車量每年約占到官方渠道的10%。
近期還有另一則放松汽車銷售管制的消息。8月1日,工商總局發布《關于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的公告》,根據該公告內容,汽車經銷商不再只能銷售單一品牌,而可以銷售多品牌汽車。為何石油難以平行進口
無論是進一步放開汽車平行進口,還是允許經銷商銷售多品牌汽車,都是放松汽車銷售管制的一種方式。這也不禁讓人聯想起和汽車使用聯系緊密的油品,包括之前有媒體透露民企石油進口試點或放開,以及現在呼聲甚高的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和汽車領域進一步放開進口不同,我國目前的石油領域進口還是嚴格管制。油品,無論是用于冶煉的原油,還是汽油、柴油等成品油,都是由三桶油生產、進口,并指定給自己的加油站銷售,民企基本無法“海淘”和平行進口石油。
我國目前的石油進口和銷售體制的形成,還要從1978年前后說起。
1978年以前,我國石油產業完全國家撥款,企業按計劃生產,1978年后,石油產量不斷下降,企業虧損嚴重,石油產業的改革也從那時開始。1981年,國務院規定當時的石油工業部若產量超過1億噸,多余的部分可以自己出口賺錢國內外價格差,石油產業進入了計劃和市場雙軌制時代。
1998年之前,石油分業經營,中石油和中海油分別負責陸上和海上的勘探生產,中石化負責原油煉制和化工,中國化工進出口則獨家負責石油進出口貿易。下游的批發零售環節,則主要由非國有企業經營。
1998年,石油產業重組,全國石油業務按照南方、北方、海上的不同地域,劃給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三家集團公司。三家公司分別負責自己地域內的煉油、批發,零售等上中下游業務和進出口經營權。因此,原來集中在下游批發零售環節的民企基本全部退出。
1998年對于民營企業來說是關鍵性的一年。當年,國家經貿委等幾個部門印發了《關于清理整頓小煉油廠和規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見》(38號文),規定原油和成品油只能由中石油中石化兩家集團的批發企業經營,各煉油廠不得自銷,不符合要求的煉油廠要關停。其他有條件的批發企業,可由兩大集團依法重組。
2001年,國家經貿等5部門由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成品油市場秩序的意見》(72號文)。意見認為成品油市場秩序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包括加油站盲目建設惡性競爭等擾亂了市場秩序,并規定,“自本意見下發之日起,各地區新建的加油站,統一由石油集團、石化集團全資或控股建設”,同時對未領取《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的加油站采取停止建設、吊銷營業執照等措施。
至此,民營企業基本退出了原油和成品油的批發和零售領域。也就是說,普通民眾無法從民營的加油站加到油。而即便有民營加油站,這些加油站也不可能采取平行進口的方式,直接從國外進口原油。
2002年,對外經貿部發布《原油、成品油、化肥國營貿易進口經營管理試行辦法》,規定國家對原油、成品油、化肥進口實行國營貿易管理。國營貿易即國家特許貿易,國營貿易企業名錄由外經貿部確定、調整并公布。同時,國家允許非國營貿易企業從事部分數量的進口。
不過,即便這“部分數量”的進口也是名大于實。首先是資質要求較高,相關申請企業需要有5萬噸原油水運碼頭使用權、1萬噸成品油進口碼頭或鐵路專用線等使用權,20萬立方米或5萬立方米的儲罐,近兩年還需要有原油進口業績等。目前22家非國營貿易進口資質的企業中,三分之二都有“中字頭”背景。
除此以外,國營資質企業進口數量沒有上限限制,但非國營進口資質實行的是配額管理限制。公開資料顯示,2013年中國累計原油進口量為2.82億噸,但非國營進口配額一共只有2910萬噸,僅為總進口量的一成左右。
還有更加被詬病的,民營企業進口原油只能交由中石油中石化的煉廠加工,并且要持兩個公司的“排產證明”才能過海關,這意味著兩桶油實質控制著原油進口。并且上述38號文也規定,進口原油由國家統一配置,不得自行銷售。民企進口的原油要返銷給兩大公司,銷售由其統一安排,不得共贏給地方煉油廠或流通。混改2.0:放開加油站建設和石油進口權
正是由于我國石油產業的種種嚴格管制和弊病,社會對于石油行業放開管制的呼聲四起。國企改革的混合所有制方向,和近期中石化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讓民企重新參與下游加油站的油品銷售放開了口子。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將出售銷售業務30%股權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將出售銷售業務30%股權
6月30日,中石化發布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告稱,擬以全資子公司中石化銷售有限公司為平臺對中石化所屬油品銷售業務進行重組,擬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引資比例將根據市場情況確定,引資流程則分兩階段多輪競價,對投資者的選擇則體現了“三個優先”,即產業投資者優先、國內投資者優先、惠及廣大人民的投資者優先。
在近期,中石化稱出售下游業務股權30%計劃正按進度進行,在引資方案公布后已經過了兩輪的競爭性報價。其中,第一輪是無約束報價,共有37家公司進入最后大名單,其將進入第二輪的約束性報價。此外,中石化有3萬座加油站、2.4萬個便利店和8000萬客戶,平臺效應和客戶粘性也吸引了一些電商和物流企業與中石化合作。
因為汽油需求的剛性和銷售平臺的唯一性,中石化賣加油站讓民企趨之若鶩,這也許是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1.0版本。若更進一步,則是開放民企建設加油站市場,開放民企成品油進口市場的2.0版本。
目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看做是民營企業作為財務投資者參股,獲取股權升值和紅利回報的模式。但現實中民企則有諸多顧慮,如同股不同權,國有股份一股獨大,民企參股后對企業沒有控制權等等。這種擔憂由于涉及到市場經濟的基石——產權,因此無法消除。
而放開加油站建設,在整個社會看來,更是一種擴大和深入的混合所有制——允許存在國營和私營兩種所有制模式的加油站,私營加油站完全獨立運行。這樣,民營企業家對于加油站有獨立的產權,安全感更高,同時不同加油站的競爭也會給消費者帶來更好的服務。
此外,還應該賦予民營企業完全的原油和成品油進口權,這樣既給加油站帶來穩定的油源,也解決了地方煉油廠的開工率不足問題。最關鍵的,是可以形成國內的原油和成品油市場,形成原油和成品油的市場價格。
按照目前的石油體制,我國目前并不存在原油市場,故也沒有原油市場價格,只有少部分國有企業交換石油的內部價格。成品油價格則實行政府定價,采用參照國際市場價格的辦法,定價極為主觀,也不是市場價格。
根據天則經濟研究所的研究,我國成品油價格長期偏高。從2006年到2011年,我國成品油稅前價格持續高于主要國家同品質成品油稅前價格約31%,消費者潛在損失為1.2萬億。并認為,如果放開成品油進口,成品油價格將下降。數據來源:天則經濟研究所,單位:元/升數據來源:天則經濟研究所,單位:元/升
近期有媒體報道,原油進口權有向民資開放的趨勢。報道稱,山東晨曦集團、山東萬達集團、山東天弘化學公司、山東匯豐石化集團有限公司、唐山渤海石油有限責任公司五家企業將有望成為獲得原油進口權的試點單位。相關的試點申報材料正在整理,隨后將上報國務院高層。
不過,隨后又有媒體稱,相關企業并未上報原油進口配額的試點申報材料,原油進口配額核實下放沒有消息,更不會放開。但不管怎樣,關于民營企業原油進口試點的消息層面不時有樂觀信號,也反映了一種社會的盼望。
但是,當我們回望我國石油產業政策歷程時發現,實際上在1998年以前,民企加油站就已經很多,不少人在其中淘到了人生第一桶金。但政策的不確定性使得民營加油站幾乎全部退出。在未來,不管是混合所有制1.0,還是2.0,政策的可確定和連續定,定是民營企業更加盼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