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主席習近平特使、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23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出席聯合國氣候峰會,在峰會全會上發表題為《凝聚共識落實行動構建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的講話。
張高麗在講話中說,中國高度重視應對氣候變化,愿與國際社會一道,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嚴峻挑戰。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指出,應對氣候變化是中國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負責任大國應盡的國際義務,這不是別人要我們做,而是我們自己要做。中國在發展中國家中最早制定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近期又出臺《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確保實現2020年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標。中國致力于積極推進節能減排、低碳發展和生態建設,取得顯著成效。2013年與2005年相比,中國碳排放強度下降28.5%,相當于少排放二氧化碳25億噸。
張高麗指出,中國是13億人口的發展中國家,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保護環境任務艱巨。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今后中國將以更大力度和更好效果應對氣候變化,主動承擔與自身國情、發展階段和實際能力相符的國際義務。中國將盡快提出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碳排放強度要顯著下降,非化石能源比重要顯著提高,森林蓄積量要顯著增加,努力爭取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盡早達到峰值。
張高麗表示,中國將加快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堅決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加強大氣污染治理和生態建設,加快建立碳交易市場,強化技術創新,增強全社會綠色低碳發展意識,努力走出一條發展經濟與應對氣候變化雙贏的可持續發展之路。
張高麗表示,中國將大力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從明年開始在現有基礎上把每年的資金支持翻一番,建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中國還將提供600萬美元資金,支持聯合國秘書長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
張高麗強調,中國堅定支持2015年巴黎會議如期達成協議。他提出三點倡議:
一要堅持公約框架,遵循公約原則。2015年協議的談判進程和最終結果必須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加強公約規定和承諾的全面、有效和持續實施。
二要兌現各自承諾,鞏固互信基礎。各方要落實已達成的共識,特別是發達國家要提高減排力度,落實到2020年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支持和技術轉讓的承諾。
三要強化未來行動,提高應對能力。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需要走符合本國國情的綠色低碳發展道路,從實際出發研究提出2020年后的行動目標,采取更加有力的應對措施,切實加強務實合作,為應對氣候變化作出新的努力和貢獻。
張高麗最后表示,應對氣候變化是人類共同的事業。中國愿與各國加強溝通,凝聚共識,同舟共濟,負起責任,構建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有效應對氣候變化,共創人類美好明天。
來自200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的代表出席峰會。美國總統奧巴馬、坦桑尼亞總統基奎特、瑙魯總統瓦卡、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等也在全會上發表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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