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財政部就煤炭資源稅改革的具體問題召開個別省份通氣會,山西、陜西等主要產煤省份的財政部門被召進京。陜西省財政廳相關部門人士表示,對于外界普遍預測的2%-10%的稅率范圍,此次會議可能會研究進一步縮小稅率范圍,最終稅率應該會靠近中間數。
2014年9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決定實施煤炭資源稅改革,推進清費立稅、減輕企業負擔。
會議決定,在做好清費工作的基礎上,從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國將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稅率由省級政府在規定幅度內確定。
繼2011年10月石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之后,煤炭資源稅改革終于啟動。一位參加上述財政部通氣會的地方財政官員表示,會上各省把自己的情況和問題都向財政部做了匯報,但并未形成方案。目前國務院已經決定實施稅改,不過還需要財政部、國稅總局發文落實,可能過幾天就會有消息出來。
煤價低位徘徊
現改革最佳時機
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則表示,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早在2011年起就已經提出,之所以拖到最近才決定實施,是因為以前行業景氣度高的時候,改為從價計征稅負上升明顯,煤企較容易將壓力轉移到電力、鋼鐵等下游產業。而目前煤炭價格處于低位,是適合推動從價計征改革的理想時機。
2014年年初,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也指出,因目前CPI和PPI都比較低,煤炭處于買方市場,實行從價計征改革對下游產業的影響較小,是推進資源稅改革的最好時機。
不過,沉重的稅費負擔一直是阻礙煤炭資源稅改革的攔路虎。據統計,目前全國19個稅種里面,涉及煤炭企業交納的稅種有16項,在全國主要的31個行政事業性收費里面,不同地區的煤炭企業都有收費。
據中煤協估算,煤炭企業各種稅的負擔占銷售收入的21.03%,各種行政性收費的負擔占到14.01%,加到一起是35.04%。
另據2013年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煤炭經濟研究院發布的報告—《加快推進我國煤炭稅費制度綜合改革研究》統計,目前中國涉煤的稅費不少于109項,除21個稅種外,還有不少于88項的各種規費。其中政府的收費已占到了煤炭企業凈利潤的43%。即使目前煤炭價格處于低位,改為從價計征后很可能仍將提高企業稅負。
按照現行的《資源稅暫行條例》,煤炭資源稅按量計征,焦煤每噸8-20元,其他煤炭每噸0.3-5元。按價計征后,假設按油氣資源目前采用的5%的稅率和目前482元/噸的秦皇島5500卡動力煤價格測算,噸煤的資源稅額將提升至24.1元/噸,企業稅負將大幅增加。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稅改國務院強調了要清理涉煤收費基金,總體不增加煤炭企業負擔。
上述陜西省財政部門人士表示,由于國務院已明確稅改實施時間,相關工作時間緊迫,該省已多次出臺清理涉煤收費的政策文件。2014年6月,該省財政廳會同省工信廳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煤企稅費征收工作的通知》,明確陜西省涉煤收費和基金項目共10項,同時停止征收5項和公布取消11項不合理及違規設立的收費項目。
在另一產煤大省山西,2014年6月23日省政府提出,通過今、明兩年的兩輪涉煤費用清理,全部改革到位之后,噸煤減負可達14.3元,每年至少可減輕企業負擔135.51億元。
產能過剩困擾
行業短期難言樂觀
在煤市低迷的當下,各省會不會爭相制定較低的稅率,幫助本地企業爭奪市場?對不同煤種的資源稅是按照焦煤和其他煤炭來區分征收,還是要對其他煤炭進行更為細致的區分?該人士認為,這是財政部通氣會將主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林伯強表示,稅率有可能按照焦煤和其他煤炭來區分征收,但不太可能劃分得更細,如果那樣實際征管過程會變得非常麻煩。“稅制改革更多是從理順財稅體制的角度出發,稅改多收的部分會通過清費等方式返還給企業,短期來看對煤炭市場不會有太大影響,長期而言,稅負會隨著煤價的波動而變化。”
中稅網稅務師事務所總裁王冬生表示,因為煤炭屬于不可再生資源產品,價格從長期看呈上升趨勢,資源開采企業的資源稅負擔將不可避免地增加,稅負上升有可能促進資源產品價格上漲,但能否漲得上去,還取決于市場供求狀況。
對于目前煤炭市場的行情,林伯強并不樂觀。“主要是需求不旺,從目前公布的發電量數據就能看出來,發電用煤占我國用煤總量的50%左右。”他認為,煤炭行業應對這種局面主要兩種方式,一個是促進兼并重組提高行業集中度,其次就是控制產能。
面對跌跌不休的煤市,各種若隱若現的“救市”政策已悄然出臺。中煤協近期組織14戶特大型煤企主要領導座談會,力爭將今年的煤炭產量壓減10%以上,同時將爭取限制進口劣質煤。
按照資源稅改革的部署,今后會繼續將從價計征擴圍至金屬礦原礦、非金屬原礦、水資源。王冬生表示,從資源稅改革選擇的資源種類來看,無論是石油、天然氣,還是煤炭,都屬于大宗商品,對經濟影響較大,價格波動大,根據這些特點,下一步迫切需要改革的可能是鐵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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