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林說:“這是國家能源局首次專項批復一個地區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是對南疆四地州的特殊政策支持。”
據了解,此次國家給新疆增加的2014年光伏發電年度建設規模共計100萬千瓦,專項用于南疆四地州,其中,自治區安排70萬千瓦,兵團安排30萬千瓦。
國家和自治區高度重視南疆工作,相繼出臺了支持南疆發展的多個文件和意見。實施南疆四地州10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是將南疆四地州資源優勢轉換為經濟優勢的有效途徑。
據介紹,目前,我國光伏發電的成本價是每度0.9元—1元,而國家電網公司的收購價則是每度0.25元。
“100萬千瓦光伏發電規模的背后是巨額的財政補貼,它體現的是國家對南疆四地州的巨大關懷和支持。”張春林說。
隨著對口援疆工作的深入推進,以及750千伏電網逐步向南疆延伸,對口援疆省市企業紛紛在南疆投資光伏發電項目,目前很多光伏發電項目正在開展前期工作。同時,南疆四地州黨委、政府發展光伏發電項目的愿望強烈,多次向自治區申請安排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指標。
張春林說,南疆四地州10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的實施,可直接拉動當地投資80億元,建成后年發電量將達13億千瓦時,每年可實現銷售收入12.4億元、工業增加值7.4億元、財政收入1.42億元,可直接解決約500人就業問題,間接帶動約5000人就業。該項目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顯著,對緩解南疆四地州電力供需矛盾、促進南疆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據悉,為全面加快該項目建設,自治區發改委將采取項目集中受理、集中備案制,確保10月底所有項目開工建設;督促項目單位按照2014年年底建成投產的目標,倒排工期,落實建設資金;協調電網企業加快配套送出電網建設,實現光伏發電項目和配套電網送出工程同步開工、同步建設、同步投產。通過各方努力,確保南疆四地州7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不含兵團)年底前全部建成投產。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