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對外公布了《關于規范光伏電站投資開發秩序的通知》。通知指出,光伏發電市場快速擴大的情況下,在項目投資開發環節出現了資源配置不公、管理不規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機獲利現象,要杜絕投資開發中的投機行為,保持光伏電站建設規范有序進行。光伏電站投資開發存在哪些問題,通知將給電站開發帶來什么變化?記者為此專訪了大唐集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胡國棟。
記者:在中國當代產業發展史上,恐怕再也沒有一種產業像光伏產業一樣命途多舛!僅僅在2005年年底,太陽能多晶硅項目才正式獲得獨立“身份”,出現在國家產業目錄中,但這幾年光伏產業的發展經過了幾番大起大落,目前光伏產業的情況是否已柳暗花明?
胡國棟:在解決霧霾頻發、環境問題成為當務之急的現狀下,光伏產業的發展,尤其是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推廣已經得到了國家層面的足夠重視。政策體系進一步提升了光伏產業各環節的發展士氣,也將推動光伏產業的持續快速發展。
同時,多晶硅自從近3年“跳水式”跌落后目前已處于溫和上漲階段,各晶硅企業由于國內國外市場回暖都陸續增加了產量,進一步帶動了光伏組件價格劇跌后逐漸趨穩,國內大組件生產企業經營效益陸續提升,市場進一步優化。政策與市場因素共同作用,我國光伏產業發展持續提速。
記者:光伏產業的發展與我國光伏電站的提速分不開。目前我國光伏電站建設情況怎么樣?
胡國棟:據統計分析,2014年預計將在2013年底1943萬千瓦光伏裝機基礎上,完成新增1000萬千瓦目標。目前,我國大型并網光伏電站主要分布于西北地區,累計裝機容量排名前三的省份分別為甘肅、青海和新疆。由于光資源較好,且送出基本不受限,這三省區裝機之和占全國大型并網光伏電站裝機總容量的60%。分布式光伏的特點是就地消納,因此在經濟發達且電力需求較大地區發展較快。華東和華北地區累計并網容量約占全國分布式光伏的60%。
隨著裝機規模的進一步增加,光伏發電將成為繼風電之后又一重要的電源類型。正在編制中的“十三五”能源規劃中將太陽能裝機容量初步目標定為到2020年達到1億千瓦。在當前政策利好下,各大企業均借助國家支持政策,大力發展光伏發電。
記者:《關于規范光伏電站投資開發秩序的通知》上說,光伏電站在項目投資開發環節出現了資源配置不公正、管理不規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機獲利現象,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嗎?
胡國棟:在光伏建設領域,部分持有路條的企業沒有實力建電站,而有實力有意愿建設的企業又拿不到更多的電站開發路條,這樣情況一定程度存在,這是由于此前對光伏電站的管理不規范造成的,這就導致了不同程度的投機獲利現象。通知要求,加強光伏電站項目備案管理,對更換投資主體后重新備案和變更備案的項目,要嚴格審核把關,確認不存在將備案文件有償轉讓的問題。對于通過轉讓項目備案文件及相關權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企業,按照“誰備案、誰負責、誰處理”的原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這實際上就是為了杜絕這種投機行為。
記者:鑒于光伏發電產業具有政策引導、投資收益好、運行維護簡單等與其他可再生能源相比所具有的獨特優勢,在當前工業排放緊箍咒越來越緊的形勢下,更應該積極加大光伏電站項目開發。那么,如何發展光伏電站?
胡國棟:我認為應該堅持以下兩點。
一是堅持集中與分布式發展并舉。充分發揮大型地面并網光伏基地優勢,著力推進西北地區光伏基地建設。由于西北地區大型地面光伏基地在太陽能資源、送出條件落實、工程建設難易程度等方面都獨具優勢,且更容易得到國家的關注并實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更能確保開發企業規避送出不落實、嚴重限電等直接影響項目收益的因素。分布式光伏優先選擇就地消納能力較強的地域發展。
同時,政府應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簡化審批程序,完善補貼及項目管理措施,避免出現后期場地租用糾紛、建筑壽命影響等隱患,影響項目投資收益。
二是堅持技術創新與管理優化并行。設備制造企業在當前快速發展階段,更應該加快技術創新,提高生產效率,研發新型組件提高發電效率,降低設備造價。項目開發企業也應該在增加裝機容量同時,積極研究并優化項目管理程序,協調組織改進施工與安裝技術,進一步降低項目造價。創新嘗試新的運行維護及管理模式,持續提升電站生命周期經濟效益。
如果將2013年稱為“光伏發展提速元年”的話,可以預見:2014~2020年將是“光伏發展黃金階段”,中國的光伏產業發展必然沿著既定的目標,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