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王仲穎在與記者交談時表示,根據他們的測算,2030年20%的裝機數量相對還保守一些,屆時的數量可能還要大得多。事實上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在技術上是可行的,但前提是要形成一個真正市場化的電力市場體系,包括價格實時變動及需求側響應等機制。丹麥駐華大使館能源參贊馬斯廷也認為,丹麥的能源發展路線已經證明技術上可以克服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問題,100%對于中國來講也是可行的,但要實現這一目標還需要系統的改革和調整。現在有共識的是要提高電力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傳統的電力發展模式是建立在以化石能源生產消納為目標的基礎上設計的。我們更多需要考慮供的問題,也就是如何盡最大可能滿足終端的用能需求。由于終端用能在空間、時間上的分布不均勻,也就隨之產生了以電力調度為中心的優化機制。當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得到大力發展并試圖融入原有的電力發展模式時一定會出現不適應,這種不適應就表現為棄風、棄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路徑是以分布式為方向,也就是一種局部能源生產供應形式,這與化石能源是反向的。因此在能源革命的大背景下,要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就需要更多考慮其特點并進行與之適應的系統設計。
另外,從價格上看,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發電成本下降十分迅速,根據預測到2030年他們的發電成本均可下降到0.5元/千瓦時以下,也就具有與化石能源競爭力的優勢了。
需要特別關注的是,今年國家出臺了一系列促進電動汽車發展的政策。事實上,電動汽車能否得到大范圍推廣使用,也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模式是否能夠真正實施起來。在合理電力市場體系的配合下,電動汽車V2G模式將能夠起到終端削峰填谷的作用。根據中國工程院院士陳清泉的測算,2050年之前,電動汽車占整個汽車的比例將達到50%。而僅2013年我國汽車保有量就達到了1.37億輛,可以想像屆時數億輛的電動汽車分時段充電放電,將承擔起電網削峰填谷的作用。
當今世界各國都在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中國也不例外。我們要推動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模式一定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套調整,這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更不是一蹴而就的。從長遠看,能源發展的接力棒終歸是要交給可再生能源,它能否擔起重任,也決定著人類文明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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