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據工信部網站消息,2014年12月22日,GB19578-2014《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和GB27999-2014《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評價方法及指標》兩項強制性國家標準正式發布,將于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為落實《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的要求,推動我國乘用車燃料經濟性水平的持續改善,2012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啟動了乘用車燃料消耗量第四階段標準(2016-2020年)的制定工作。在對我國現行標準實施情況、節能技術潛力及經濟成本研究分析的基礎上,經廣泛征求意見,形成了第四階段標準方案。
第四階段標準沿用第三階段標準采用的“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標值”的評價體系,通過修訂GB19578《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和GB27999《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評價方法及指標》,分別加嚴單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和企業平均目標值要求,通過對單車和企業同時考核,實現2020年國產乘用車平均油耗降至5.0L/100km的《規劃》目標。
第四階段標準適用范圍,在第三階段汽、柴油車的基礎上,增加對天然氣、新能源(含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燃料電池)乘用車的考核。標準體現了鼓勵新能源、替代燃料汽車發展,鼓勵輕量化發展,鼓勵先進節能技術應用等導向。
第四階段標準從2016年開始導入,將促進我國乘用車燃料經濟性水平逐年改善,直至2020年所有乘用車企業必須滿足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標值要求。據測算,到2020年,通過實施第四階段標準將節省燃油約3500萬噸,減少CO2排放約1.13億噸。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