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2月28日宣布,決定自2015年3月份起不再公布航空煤油進口到岸完稅價格,改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中航油集團公司按現行原則辦法自行計算、確認。
近年來,作為成品油重要品種的航空煤油價格改革不斷深化。2011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明確航空煤油出廠價格逐步實行市場定價,出廠價格按照不超過新加坡市場進口到岸完稅價的原則,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水平由進口到岸完稅價和貼水兩部分構成,其中,進口到岸完稅價格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每月發布,貼水由供需雙方考慮市場供求、運費、交易數量、國際市場油價走勢等因素協商確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三年多來,機制運行十分平穩,供需雙方逐步適應和接受。為此,國家決定進一步推進航空煤油出廠價格市場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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