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太倉市民馬先生來電反映,家里的電費單他看不懂,為什么年底電費那么高,到了2015年年初,電費又降了下來。帶著馬先生的疑問,記者采訪了市供電公司相關負責人。據這位負責人介紹,這和階梯電價有關,如果前面兩檔的電量用完了,進入第三檔用電量,電價自然會高一些。
馬先生向記者出示的電費單顯示:今年前兩個月,馬先生家中用電量為2289度,電費為1076元,而去年11月和12月這兩個月用電量1320度,電費為1029元。對此,供電公司這位負責人解釋說,我市已實施階梯電價,居民全年電價分為3檔:第一檔:年用電量2760度及以下部分(即月均230度),電價為0.5283元/度;第二檔: 2761度~4800度部分(即月均230度~400度),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加價0.05元,即0.5783元/度;第三檔:超過4800度部分(即月均400度以上),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加價0.3元,即0.8283元/度。也就是說,每年年初時,用電量通常不超過2760度,需付的電價則較便宜,用到年末,如果用電量稍大,超過2760、4800分檔,則需要交的電費就更多。
而對于峰谷電的用戶,第一檔電量的峰、谷電價,也和以前一樣,仍按峰電電價0.5583元/度,谷電電價0.3588元/度執行;第二、三檔電量的加價不分峰電、谷電,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各自加價0.05元、0.3元。供電負責人一番解釋后,并為馬先生查看了電費記錄,這下馬先生終于釋懷了。“最近我們熱線接到這樣的咨詢也比較多,還是要提醒市民關注下自己全年的用電量,到了年底合理安排。”供電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表示。
供電工作人員表示,從實施階梯電價后的電費統計數據來看,太倉市月均用電量230度及以下的家庭超過80%,也就是說大部分的普通家庭年用電量都不會超過2760度這個加價坎。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