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國家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公布《關于同意天橋等31座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的復函》,同意注冊等級為甲級的15座水電站大壩安全初始注冊;同意注冊等級為乙級的4座水電站大壩安全初始注冊;同意注冊等級為甲級的12座水電站大壩安全換證注冊。
安全初始注冊為甲級的15座水電站大壩有:柳樹溝、庫什塔依、馬鹿塘二期、功果橋、天花板、小巖頭、馬堵山、木里河沙灣、仁宗海、雜谷腦古城、天橋、雙溝、高鳳山、百花灘、響洪甸下庫壩;安全初始注冊為乙級的4座水電站大壩有:別迭里、廟林、鉛廠、魯基廠;安全換證注冊為甲級的12座水電站大壩有:小天都、銅街子、瑯琊山上庫壩、雪山湖、太平灣、廣蓄上庫壩、廣蓄下庫壩、牛路嶺、浮石、左江、棉花灘、白沙。
水電站大壩的注冊,將有效加強對電力系統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的監督和管理,促進安全定期檢查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和標準化,全面保障水電站大壩安全運行。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