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坦桑尼亞的能源中,比例最大的是石油,此后是天然氣、水電和煤炭。而石油、天然氣主要來源于進口,水電又受氣候條件的制約,因此大力發展其他可再生能源勢在必行。
2012年,坦桑尼亞確定其已探明的地熱資源大約有650兆瓦,主要集中在坦桑尼亞境內的東非大裂谷帶上,溫泉和火山等自然資源星羅棋布,其中松威地區的地熱資源十分豐沛,地下蒸汽的溫度達到82℃,可帶來45兆瓦電力。而魯菲吉盆地和納特龍盆地的地熱資源也在開采計劃中。
2013年,地熱發電坦桑尼亞有限公司(GPT)投資3.5億美元,開發坦桑尼亞南部的蒸汽田,建設地熱發電廠,同時與坦桑尼亞國家開發公司及坦桑尼亞礦業公司合作,對坦境內東非大裂谷地區的地熱資源進行全面的勘察研究分析,以確定坦桑尼亞境內地熱資源的儲量。預計擬建設的地熱發電廠位于姆貝亞,容量為140兆瓦,工期到2018年。
目前,坦桑尼亞政府努力建立地熱資源監管框架,對進行地熱開發投資和經營的企業進行引導和管理,此后,將通過頒發投資許可證,使地熱資源開發走上正軌,規范行業以達到可持續發展得效果。
坦桑尼亞是非洲共同體中,繼肯尼亞之后第二個開發地熱資源的國家。坦桑尼亞的地熱資源開發能夠減少石油進口,開發利用本土能源,樹立民族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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