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產業與扶貧開發攜手,共振點在哪里?從收益角度看:每座100kW的電站每年可發電12—15萬千瓦時,按照當前國家鼓勵性政策,每度電收益約為1元,一年可收入12萬元—15萬元,收益期25年;企業建設1個10MW的地面集中光伏電站,并網發電后每年至少可以拿出100萬元以上的收益支持當地扶貧事業。從環保角度看:相關數據顯示,一個3kW的分布式光伏電站,與相同裝機規模的火電站相比,25年時間內可節約標準煤約23.6噸,相應減少二氧化碳42.3噸、二氧化硫2.11噸、氮氧化物1.06噸。
臨汾市是山西省貧困面較大的地區之一。從2013年開始,該市創造性地將扶貧開發與光伏應用有機結合,充分利用貧困地區的光照資源,率先開展光伏扶貧工程,探索幫助農村貧困戶脫貧解困的新路子。目前全市已啟動了10個試點村項目建設,設計標準全部為100kW,其中建成電站7個,實現并網發電的有5個,累計發電近13萬余千瓦時。
為確保光伏扶貧試點項目的精準幫扶作用,該市明確規定,村莊100kW電站產權歸村集體所有,電站收益全部歸村集體支配;10MW以上的地面集中光伏電站由企業自籌資金建設,產權歸投資企業,投資企業每年拿出光伏電站收益的一定比例支持扶貧開發。
2014年,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決定利用6年時間,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光伏扶貧工作。該省作為首批試點6省份之一,在臨汾、大同2市5個貧困縣開展試點工作。北京風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參與了吉縣屯里鎮窯渠村100kW光伏電站的建設,去年12月并網發電。公司總裁趙偉安說,實踐證明,光伏扶貧既是扶貧工作的新途徑,也是擴大光伏市場新領域的有效措施,且在廣大農村有較強的可復制性。
在嘗到光伏扶貧的“甜頭”后,今年臨汾市還有更大的愿景。在試點縣30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建設光伏扶貧電站的同時,還在12個縣規劃安排60個村建設光伏扶貧電站,目前工程建設已陸續啟動,力爭10月底前全部建成并網。
山西省扶貧辦主任王立偉認為,實施光伏扶貧,不僅可以落實精準扶貧要求,讓貧困群眾直接受益,而且還可以促進貧困地區投資增長,帶動區域經濟發展,是一項既利當前、又利長遠,既利扶貧、又利發展的好項目。
“光伏扶貧實現了農村用能方式的新突破。”在趙偉安看來,“光伏發電項目,首先充分利用了農村地區豐富的屋頂資源,有效地調整了能源供應的結構,降低了碳排放;其次光伏扶貧為農村貧困戶提供了穩定、長期的收入,轉變了傳統的扶貧模式,有利于提高貧困人口的生活水平。”
眼下,山西5個試點縣都在因地制宜探索、推進光伏扶貧工程,其良好的經濟、社會、環保效應,不僅引起了當地政府的高度關注,而且也點燃了不少國企、民企的投資熱情。
“變‘漫灌’為‘滴灌’,光伏扶貧是‘最符合’精準扶貧要求的扶貧舉措。”臨汾市扶貧辦主任楊剛杰稱,光伏扶貧工程對促進貧困地區群眾增收就業,改善農村用能條件,具有明顯的產能和經濟帶動作用;以貧困村為單位建設光伏電站,所產生的收益成為村集體的“資金源泉”,使村集體能夠組織投資開發更多項目,而且長久受益。
山西省絕大多數貧困地區光照資源充足,荒山荒坡廣闊,現在設施農業也已經形成一定規模,建設光伏電站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但就目前的現狀而言,大力推廣光伏扶貧工程,仍需突破多重障礙,尤其是政策上的統籌、資金上的瓶頸、推進中的規范。
光伏扶貧目前在技術上不存在難題,大規模推廣主要是資金難題。楊剛杰說,光伏扶貧試點工程靜態投資約8萬元/瓦,建設100kW村莊光伏電站大約需要投資80萬元,除了省里安排的50萬元整村推進項目資金,還有30萬元的缺口。他建議,政府應完善光伏扶貧補貼政策、規劃銜接等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因事而異,使之更具操作性、針對性。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