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全省年平均太陽總輻射量為4100~5600MJ/m2,年峰值日照時數為1150~1550h,年平均日照時數在1270~2900小時,日照百分率在28%~64%之間。其空間分布特征是北部多于南部,南北總輻射量相差1400MJ/m2,高值區位于陜北長城沿線一帶,年太陽總輻射量為5100-5600MJ/m2;低值區主要分布于陜南大巴山區,年太陽總輻射量為4100-4300MJ/m2。夏季總輻射量最大,占到總輻射量的近40%,冬季總輻射量最小,表現出四季分布的不對稱性。
二、電價及補貼政策
1、國家政策
我國發展太陽能光伏以來,光伏電價進行了多次調整,目前我國光伏的電價及補貼電價政策是根據2013年8月2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638號)確定的。通知按照光伏電站和分布式光伏項目分別確定電價。
地面光伏電站:根據各地太陽能資源條件和建設成本,將全國分為三類太陽能資源區,相應制定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
圖1:全國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表
分布式光伏:對分布式光伏發電實行按照全電量補貼的政策,電價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2元(含稅,下同),通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支付,由電網企業轉付;其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自用有余上網的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收購。
2014年9月2日,國家能源局發布《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通知》(國能新能[2014]406號)提出,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比如大型公建、農業設施等,并鼓勵各級地方政府在國家補貼基礎上制定配套財政補貼政策,同時對分布式光伏發電提出了新的模式:利用建筑屋頂及附屬場地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項目備案時可選擇“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或“全額上網”中的一種模式。“全額上網”項目的全部發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當地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收購。已按“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執行的項目,在用電負荷顯著減少(含消失)或供用電關系無法履行的情況下,允許變更為“全額上網”模式,項目單位要向當地能源主管部門申請變更備案,與電網企業簽訂新的并網協議和購售電合同,電網企業負責向財政部和國家能源局申請補貼目錄變更。在地面或利用農業大棚等無電力消費設施建設、以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東北地區66千伏及以下)、單個項目容量不超過2萬千瓦且所發電量主要在并網點變電臺區消納的光伏電站項目,納入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指標管理,執行當地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
2、陜西地方政策
2014年12月4日,陜西省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示范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實施意見》(陜政發〔2014〕37號)。陜西省將從2014年起連續3年,按每年約100兆瓦規模,通過屋頂發電、建筑一體化等方式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按照1元/瓦標準給予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主體一次性補助,同時鼓勵市、縣財政安排資金對光伏發電項目給予補貼。
三、經濟性評價
陜西省北部地區太陽能資源明顯高于南部地區。按照全國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劃分,包括Ⅱ類和Ⅲ類兩個資源區,其中陜西榆林、延安屬于Ⅱ類資源區,陜西省其他地區屬于Ⅲ類資源區,對應的標桿電價分別為0.95元/kWh和1元/kWh;分布式執行0.42元/kWh的電價補貼。
1、Ⅱ類資源區情況
(1)地面電站財務指標情況
測算條件:單位千瓦造價為9400元,裝機容量為10MW,年滿發小時數為1500h,電價為0.95元/kWh
表1:Ⅱ類資源區地面光伏電站財務指標表
(2)分布式項目財務指標情況
測算條件:裝機容量為1MW,年滿發小時數為1400小時,一般工商業電價,全部自發自用。
表2:Ⅱ類資源區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電站財務指標表
2、Ⅲ類資源區情況
(1)地面電站財務指標情況
測算條件:單位千瓦造價為9400元,裝機容量為10MW,年滿發小時數為1400h,電價為1元/kWh。
表1:Ⅲ類資源區地面光伏電站財務指標表
(2)分布式項目財務指標情況
測算條件:裝機容量為1MW,年滿發小時數為1400小時,一般工商業電價,全部自發自用。
表3:Ⅲ類資源區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電站財務指標表
四、申報/核準流程
1、陜西省審批流程
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和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申報需符合陜西省光伏發電項目布局、國家下達陜西省及省下達項目所在市的年度規模指標和實施方案。
地面光伏電站項目由光伏電站投資企業編制申請報告,向項目屬地縣(區)發改局提出申請,縣(區)發改局初審后報送市發改委,市發改委審查后向陜西省發改委申報,陜西省發改委依據國家和陜西省光伏電站項目備案計劃予以備案。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照屬地原則實行分級備案制。向項目屬地縣(區)發改局提出申請,縣(區)發改局初審后報送市發改委,項目符合要求的,市發改委根據《陜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暫行管理辦法》予以備案。單個不大于10千瓦的個人或家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采用登記制管理,僅需填報備案登記表。
2、光伏電站項目申報資料
(1)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深度);
(2)項目備案表;
(3)規劃選址意見;
(4)土地預審意見(需征用土地的項目);
(5)環境影響評價意見;
(6)電網接入方案意見。
3、相關要求
(1)對地面光伏發電站項目,由陜西省發改委編制全省光伏發電站建設年度實施方案,申請國家下達陜西省年度指導性規模指標。
(2)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省發改委申請國家下達陜西省年度指導性規模指標,并結合各地市建設條件和發展需求,分解下達各地市年度規模,項目指導有效期一年。每年11月末,各地市報送下一年度光伏電站實施方案和需國家資金補貼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規模。
(3)備案時限按照《陜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暫行管理辦法》要求執行,委辦公室在2個工作日批轉業務科室,經審查,材料齊全、符合規定、準予備案的項目,在5個工作日出具備案確認書,特殊情況需延長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可延長至12個工作日。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