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能源局監管計劃,2014年9月至10月,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水電基地棄水監管,并對四川駐點專項監管工作。
四川省作為國家"十二五"規劃的重要能源基地,電源結構以水電為主,是典型的能源輸出省份。2014年12月底,水電裝機達到6293萬千瓦,占全省總裝機的比例上升到79.9%。
據核查統計,2013年四川省調(不含國調廠)水電站共發生調峰棄水損失電量25.8億千瓦時。四川省2014年全年調峰棄水損失電量96.8億千瓦時,占豐水期水電發電量的14.93%。
通過專項監管分析,造成四川水電棄水的主要原因是:
水電快速發展與電力需求增長緩慢不匹配 汛期來水偏豐,低谷時段電力系統運行需要水電調峰棄水 現有外送通道能力尚有潛力可挖,局部網架薄弱和特高壓輸送通道能力受限,火電調度運行管理有待進一步優化。
1、水電快速發展與電力需求增長緩慢不匹配
當前,我國正在加快轉變電力發展方式,著力推進電力結構優化和產業升級,四川水電資源豐富,具備集中規模開發條件。"十二五"期間每年有1000萬千瓦以上水電裝機增長,水電呈現集中投產態勢,預計2015年、2020年將分別達到7000萬千瓦和9000萬千瓦。
從電力需求看,四川省售電量增速不高,由"十二五"初的16.4%下降到3.4%,電力供需不能自我平衡。同時作為四川水電消納市場的華中、華東區域,近年來自身平衡能力逐年加強,電力供需處于寬松狀態,外購電力意愿不強,因此,不可避免產生一定程度的棄水。
如大渡河流域的瀘定(92萬千瓦)、長河壩 (260萬千瓦)、黃金坪(85萬千瓦)在前期論證階段,均送往華東及華中四省區,由于目標消納地負荷增長低于預期,暫時沒有額外電力需求空間,難以規劃確定相應的輸電通道。
2、汛期來水偏豐,低谷時段電力系統運行需要水電調峰棄水
從水電運行特性來看,來水偏豐年份,汛期四川省水電機組具備全天滿發條件,由于低谷時段水電總出力超過負荷需求,在保障電力系統安全運行的前提下,需要水電機組部分時段調峰棄水。因而該時段產生的少量棄水,與水電機組檢修棄水和工程棄水一樣,都是水電運行的正常現象。
3、現有外送通道能力尚有潛力可挖
四川省調和國調通過協調向家壩、溪洛渡電廠開機組合,加快賓金直流建設與投運,在消納四川水電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明顯成效。但通過專項監管發現,如果挖掘通道潛力,部分時段一些線路的輸送能力還可以進一步提高,減少調峰棄水量。
4、局部網架薄弱和特高壓輸送通道能力受限
一是部分負荷中心網架薄弱。成都等負荷中心地區由于500kV變電容量不足,供電能力滿足不了用戶需求,汛期仍需要火電運行來滿足供電需求。
二是地方縣級供電企業的網架有待加強。目前,四川電網除省電力公司外,還有四川水電集團等獨立的地方電網企業,基本上通過110千伏單回線與四川電網相聯。近年來,地方電網的供電區域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供電負荷增長較快,現有的110千伏并網、35千伏為骨架的供電網絡已難以滿足用電需求。
三是特高壓交流單線工程及運行方式對四川省內水電消納存在制約。長治-南陽-荊門1000千伏特高交流示范工程屬于單項輸電線路,因送電能力受限及送電功率及方向制約,豐水期攀西斷面受限達140萬千瓦。隨著雅礱江流域官地、錦東、錦西等水電站建成投產,預計窩電情況將進一步加劇。
5、火電調度運行管理有待進一步優化
一是部分汛期應停機的火電機組仍運行發電。6-8月豐水期間,除電力系統運行必要的火電機組開機運行外,其余火電機組未停機備用。
二是電源支撐點火電機組未按最小出力運行。金堂、太白、廣安、戎州、方山等11家電廠作為電網安全運行必要的電源支撐點,汛期開機運行未按照簽訂的并網調度協議明確的最小技術出力安排發電,多發電量6.21億千瓦時 。
三是火電機組調峰能力不足。作為電源支撐點的11家火電廠,最小技術出力超出行業正常水平,調峰能力只有30-45%,達不到行業調整能力50%的平均水平。
其他方面問題
1、國家節能發電調度政策執行不到位
四川是節能發電調度試點省,但仍以年度計劃電量形式安排各類機組基礎電量,水電機組電量安排不充分,火電基礎電量一定程度擠占了水電空間。同 時,由于沒有制定出臺有效的節能發電補償辦法,火電企業依靠政府計劃給予的部分基礎電量與水電進行替代交易獲得經濟補償,未能完全體現市場機制下的優化和公平。
2、上網側豐枯、峰谷電價政策削峰填谷作用不明顯,影響水電企業收入
四川省發電側執行水電豐枯、峰谷電價政策 。由于各電廠執行的峰谷比例不平衡,以及電廠不能自主安排峰谷出力,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消峰填谷作用不明顯。水電企業執行豐枯、峰谷電價結果平均電費收入低于國家批復上網電價的收入。經初步統計,2013年四川省內合同電量部分,水電企業減少收入122.91萬元,外送電量部分,水電企業減少收入 176439.29萬元。
3、發電權交易行為不規范
2013年起,四川省發電企業之間協商開展發電權替代交易。2013年、2014年四川省電力公司均按照替代方(水電)上網電價(價格較低)予 以結算,與國家發電權交易監管規定不符。經初步核實,2013年6-9月與按照被替代方上網電價結算形成價差資金5047萬元,2014年6-8月形成價差資金1.6億元。
4、新建機組調試期部分上網電量未予計量和結算
四川省電力公司未按國家規定對新建機組首次并網后至整套設備調試運行開始時點期間電量進行計量,對發電機組滿負荷啟動試驗(72小時或168小時)調試運 行前的電量,不抄表計量,不予結算。初步統計,2009年到2014年8月底,全省共有320臺新建火電和水電機組投產進入商業運營,從抽檢的部分機組 看,新建機組在滿負荷啟動試驗之前的調試上網電量未計量,而調度自動化系統顯示機組有發電出力。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