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能源對環境的影響與人類息息相關。在第六屆亞太能源峰會上,美國斯坦福大學能源和可持續發展項目副主任馬克·瑟伯(Mark Thurber)、緬甸資源與環保委員會秘書長吳登倫(Thein Lwin)就“能源與環境”問題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記 者:煤炭發電在美國發電總量中占據約40%的份額,因此煤炭在美國經濟和能源安全方面的地位非常重要。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美國在環境保護方面有哪些舉措?
馬克·瑟伯:過去10年,頁巖氣的出現導致美國能源結構發生重大變化。頁巖氣價格低廉,儲量豐富,單從經濟角度來講,比煤炭發電更有吸引力。與此同時,奧巴馬政府制定了新的環保法規,最基本的一點是新建發電廠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得高于天然氣發電廠二氧化碳排放量,這意味著用煤發電行不通。雖然理論上,如果碳捕捉和儲存技術到位的話,也可以用煤發電,但實際上從經濟性上來說,天然氣發電更實惠。即使未來天然氣價格上漲,這項法規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確保美國煤電廠不會因此增多。
環保法規中,影響煤和天然氣選擇的條款更加復雜。政府給各州制定減排目標的時候應該考慮各州實際情況。如果給各州的減排任務本來就很容易做到(例如淘汰老舊煤電廠,代之以天然氣電廠),政府就會認為減排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下一次再定減排任務時就會抬高各州減排目標。由于條款復雜,我認為奧巴馬政府會通過國會制定相對簡易的政策。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最佳政策就是統一全國碳稅。有一些分析指出,這項政策意在控制溫室氣體的排放,能夠帶來大量的經濟效益。但是,由于政治原因,這項政策在國會不會立即通過。
記 者:緬甸怎樣推動清潔能源技術的發展?
吳登倫:緬甸是處于十字路口的國家。在能源方面,我們擁有3個“E”,即經濟發展(economic development)、環境可持續(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能源安全供應(energy supply security)。這三部分相互連接,缺一不可。緬甸不但重視經濟發展,環保意識也非常強。目前,緬甸已建立11座燃煤電站,但也引發了當地民眾的強烈抗議。政府必須讓民眾意識到燃煤電站帶來的優勢,否則,緬甸怎樣擁有充足的電力?
盡管緬甸參與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時間較短,但自從1997年開始,緬甸就同東南亞國家聯盟開始合作。緬甸蘊含著豐富的能源資源,水力發電已經超過10萬兆瓦,同時,緬甸還擁有生物質能、風能和太陽能。未來的能源結構仍以水力發電為主,同時天然氣發電也占有一定份額。預計到2031年,緬甸可再生能源發電將占到總量的8%,但實現這個目標有一定難度。
緬甸有著豐富的天然氣儲量,中緬兩國也簽訂了長期供氣合同。不過,緬甸現有供電量僅能勉強保證全國30%人口的用電需求,因此天然氣在本國的使用同樣非常重要。最近,緬甸政府同東盟國家、歐洲國家簽署天然氣協議,其中一項重要的條款強調,必須優先保證國內天然氣供應。在不久的將來會有更多天然氣用于國內行業。
記 者:政府和社會在推動清潔能源技術方面應怎樣開展合作來保護環境和健康?
馬克·瑟伯:政府在清潔能源技術方面必須發揮重要作用。新開發的清潔能源技術投入市場前,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可以降低風險。例如,用于清理二氧化硫的洗滌器最初被開發時,在美國發展很慢;一些用于清理氮氧化物的催化劑面臨同樣的境況。降低風險的方法有很多種,例如政府發布命令必須運用該項技術。每個技術投入規?;瘧脮r,政府都要扮演重要角色。
日本和印尼合作的液化天然氣項目在投入使用時,日本政府需要承擔風險。同樣,核工業要發展,美國政府也必須承擔責任。政府在新技術開發的早期階段就應當提供支持。當一項技術能夠減少環境污染時,就說明它已經發展成熟。而對于已經成熟的技術,政府能做的要么是將之納入規定,要求使用,要么使之更具經濟可行性。
記 者:下一屆美國總統同樣會支持可再生能源嗎?政府如何推動清潔能源技術發展?
馬克·瑟伯:我認為任何一位總統都會支持可再生能源。無論是民主黨還是共和黨,都會投入資金支持,這無疑是非常有益的。美國和其他國家應該盡可能有效地分配資源,而不是沉溺于開發清潔能源技術。可再生能源只是一種實現目的的手段,本身不是目的。在我看來,出發點并不是將太陽能利用率達到100%,而是怎樣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并且盡量廉價使用能源。政府一旦投資,就要用最少的錢獲取最多的利益,將投資物盡其用。
因此,在分配決策中,最重要的是,如何在能源體系中推廣可再生能源。盡管德國政府在風能和太陽能方面花費巨大,但是他們仍然大力使用煤炭發電。所以,可再生能源真的花費最少成本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嗎?答案并不是這樣,一定還會有逐步淘汰煤炭的最佳辦法。政府支持清潔能源技術固然重要,但是氣候變化政策才是重中之重。我希望人們逐漸認識到氣候變化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因此,要按照問題的輕重緩急來采取實際行動。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