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與水電站大壩安全定期檢查相關的現場檢查工作,近日,國家能源局大壩安全監察中心根據《水電站大壩安全定期檢查監督管理辦法》 (國能安全〔2015〕145 號)的有關規定,制定印發了《水電站大壩安全現場檢查基本要求》(壩監安監〔2015〕54號,以下簡稱《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指出, 現場檢查范圍主要包括擋水建筑物(含導流洞堵頭)、泄水及消能建筑物、輸水及通航等建筑物的擋水結構、近壩庫岸及上述建筑物工程邊坡、上述建筑物與結構的閘門及啟閉機、上述建筑物及邊坡安全監測設施等。現場檢查由水電站運行單位負責,組織檢查組開展檢查。現場檢查組由熟悉本工程情況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對常規手段難以檢查的部位,應當委托專業單位完成。大壩安全定期檢查專家組應當對現場檢查發現的重大缺陷和隱患進行現場核實。水電站運行單位應當根據檢查成果,提出現場檢查報告。
其中,擋水建筑物檢查主要包括壩基檢查(重點是滲漏、變形、沖刷和淘刷等)、混凝土壩壩體檢查(重點是壩體的變形、破損、裂縫以及滲漏狀況)、土石壩壩體檢查(重點是變形、沖刷、滲漏、塌陷等)、導流洞堵頭檢查(主要檢查堵頭混凝土及堵頭周邊巖體裂縫、滲水、析鈣情況,出口附近總滲漏水量變化、渾濁度等)。
泄水及消能建筑物檢查的重點是泄洪能力和運行情況,應對進水口、過流部位和下游消能設施等分項進行檢查。主要檢查項目包括岸邊溢洪道檢查;壩身溢流表孔、泄水閘檢查;壩身泄水孔(管)、泄水涵管檢查;泄水隧洞檢查 。
輸水及通航等建筑物的擋水結構檢查中,輸水(發電)進水口主要檢查進水口結構有無裂縫、滲漏、磨損、碳化、鋼筋銹蝕和凍害等情況。通航建筑物擋水結構檢查包括建筑物有無裂縫、滲漏、磨損、碳化、鋼筋銹蝕和凍害等情況;閘室、筏道、斜坡道、輸水廊道有無不均勻沉降;結構縫和排水管(孔)是否完好;低于校核洪水位的通道。其它建筑物擋水結構檢查主要包括過木、過魚等建筑物檢查項目,并可參考以上內容并結合結構特點增減項目。
近壩庫岸及工程邊坡檢查中,近壩庫岸檢查主要包括近壩庫區滑坡體規模、方位、距離,至大壩的河道形狀,主要地質構造及產狀;表面變形、開裂、錯動、崩塌;滑坡體發展情況及滑坡對大壩安全的影響。工程邊坡檢查主要包括擋水建筑物、泄水及消能建筑物、輸水及通航等建筑物的擋水結構邊坡支護外觀形態。
水庫檢查中,水庫檢查的重點是近壩庫區水庫滲漏、斷層活動、漂浮物等情況。主要項目為庫面(冒泡、漩渦;漂浮物來源及程度等)與庫周(滲漏;新增泉水出露;附近地區滲水坑;公路及建筑物的沉陷;與大壩在同一地質構造上的其它建筑物的反應)。
閘門及啟閉機檢查主要檢查泄水及消能建筑物、輸水及通航等建筑物擋水結構的閘門及啟閉機。
監測系統主要檢查擋水建筑物、泄水及消能建筑物、輸水及通航等建筑物擋水結構、近壩庫岸及上述建筑物工程邊坡的監測系統。
道路交通檢查中,道路交通系指壩區為檢查、監測大壩和事故處理所必需的交通干道。其主要檢查項目為公路和交通橋情況。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