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從廣西南寧市環保局獲悉,廣西南寧達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三塘鎮家畜定點屠宰場違法超標排放污水25天,被南寧市環保局開出總額為45075元的罰款。這是自今年新《環保法》實施以來,南寧市對污染企業首次開出的“按日計罰”罰單,也是目前廣西環保部門開出的第一例“按日計罰”罰單。
南寧市環保局通報稱,2015年5月,南寧市環保局、興寧區環保局聯合對廣西南寧達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三塘鎮家畜定點屠宰場進行現場檢查。經現場采樣,監測結果顯示,排放的污水超過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南寧市環保局于2015年5月18日對該公司違法超標排放水污染物行為決定處予1803元罰款,并責令其立即整改。
6月12日南寧市環保局對該企業違法超標排放污水行為的改正情況實施復查,發現該公司仍在繼續違法超標排放污水。依據“按日連續處罰”相關規定,南寧市環保局對該企業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處罰總額為45075元(1803元/天×25天)。
據環保部門有關工作人員介紹,違法成本低是我國環保法律法規長期存在的頑疾。新環保法提出按日計罰等剛性執法手段,為環保執法提供了利劍,并極大提高了違法成本,震懾環境違法行為。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