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從省發改委了解到,為進一步規范審批、優化服務、提高效率,加快推進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國家發改委決定精簡重大水利建設項目審批程序,安徽省積極做好承接,確保接得住、管得好。
新規減少了中央審批事項。除新建大型水庫、大型引調水工程、大江大河(大湖)干流重點河段治理、重要蓄滯洪區建設,跨省(區、市)需要全國統籌安排或者總量控制,以及按照投資管理有關規定應由國家審批的重大水利項目外,其他重大水利項目由地方審批。據省發改委農經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新規,項目審批環節將簡化。對按規定由國家審批的重大水利項目,凡在國家批準的水利發展建設規劃中明確工程建設必要性和開發任務的,原則上不再審批項目建議書,直接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此外,初步設計審批權限下放。對按規定由國家審批的地方重大水利項目,除庫容大于2億立方米或壩高大于70米的大型水庫、大型引調水工程和涉及跨省(區、市)水事協調的工程由水利部審批初步設計外,其他項目初步設計原則上由地方負責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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