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烏斯太熱電廠2×300MW熱電聯產機組工程獲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核準。
據了解,該項目于2003年11月開展前期工作,2004年7月,電力規劃設計總院對內蒙古電力設計院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了審查,于2004年8月開工建設,2005年7月被國家發改委等四部委叫停,停工前取得了自治區級支持性文件、部分國家級支持性文件。鑒于該項目已投資過半,為減少經濟損失,自治區于2006年8月批準成立了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有限公司并接管了包括烏斯太電廠在內的違規項目,該項目于2007年4月開始恢復保護性施工,1#機組于2008年11月并網發電,2#機組于2010年12月并網發電。
國家能源局今年安排490萬千瓦火電裝機規模用于解決自治區歷史遺留問題,烏斯太熱電廠2×300MW熱電聯產機組工程屬于歷史遺留違規建成的火電項目,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并已建成投產,在項目支持性文件齊備的情況下,該項目獲得了自治區發改委的核準文件,解決了多年來項目未批先建的問題,完成了項目建設的合法化。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