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改革雖有共識,但是順利改革是有條件的。”廈門大學能源經濟協同創新中心主任林伯強教授對網易財經表示,“十三五”將是能源體制和價格改革的重要推進期。
他說,這個條件主要是能源改革對社會經濟的影響和公眾的接受程度。因此,改革比較好的時機應該是在能源供需相對寬松,能源價格低迷而且可以預期今后一段時間能源價格仍將低迷的相對穩定的時期。
昨日,《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發布,《建議》中提出,在“十三五”期間,要“推進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術創新,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
“近年來國內外能源供需狀況和供應格局產生了巨大變化,十分有利于中國能源改革,因此‘十三五’能源戰略規劃需要盡可能體現和促進能源改革。”他指出。
能源改革不只關乎能源領域,還有助于政府體制改革。“十三五”規劃中提出要“改革能源體制,形成有效競爭的市場機制。”林教授表示,“與能源改革相關,‘十三五’是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時期,“十三五”能源戰略規劃要盡可能減少政府行政干預,同時政府還需要以更為市場化的手段來進行必要的行政干預。”
除了關注能源體制的改革,在發展能源產業的同時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的工作也是十三五規劃中的重要內容。《建議》中提出要“推動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產業體系,設立綠色發展基金。”,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林伯強教授指出,“十三五”期間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特征是東西部產業轉移,因此西部地區的環境保護需要得到應有的關注。產業轉移需要把握速度和規模,在發展西部的同時保護西部的生態環境,需要同時考慮東部地區經濟發展中的能源消耗和排放,以及西部地區的增長和對能源基礎設施的要求。國家可以通過吸取國際上的區域保護的相關經驗教訓,設計有效的政策組合,尤其是在政策措施選擇與路徑設計上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
近年來,各個國家對能源的爭奪日益激烈,“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實施國家安全戰略”成了“十三五”規劃的重要內容之一。要維護能源安全,改革能源體制,促進能源發展,就要從戰略角度去設計能源規劃。在能源戰略規劃設計上,林伯強教授也給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正確把握能源需求是制定一個有效的能源戰略規劃的起點。“十三五”能源需求預測和規劃應當符合中國階段性經濟增長的規律,能源投資戰略規劃應避免短期化,滿足能源需求依然是戰略規劃的主要目標,在能源過剩的同時,需要警惕能源短缺對經濟的影響;需要對中國能源安全做更為廣義的界定,能源安全必須兼顧三個方面:石油戰略儲備、低碳的能源供應多元化、和能源市場發展。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