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2月30日發布的《京津冀協同發展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到2020年,京津冀地區PM2.5濃度要比2013年下降40%左右,控制在64微克/立方米左右。
具體說來,到2017年,京津冀地區PM2.5年均濃度應控制在73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20年,京津冀地區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64微克/立方米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削減,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區域城鄉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基本完善。
8月29日新《中國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公布,并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在防治范圍、防治對象、監管力度、懲罰力度上均較2000年修改版本嚴格。同時,新《大氣污染防治法》的頒布,是繼新《環保法》后的又一重要出臺文件。
國際環保組織亞洲清潔空氣中心11月16日公布報告《大氣中國2015:中國大氣污染防治進程》稱,通過對比74個城市2013年和2014年的數據發現,中國大氣防治效果已經初步顯現。特別是發達城市,如北京、上海,因為有更多的資金支持,政府部門人員意識較高,空氣質量管理能力遙遙領先其他城市,東北、中部與西南城市群的整體能力水平還不足。該報告認為,城市空氣質量排名、與地方政府簽訂責任狀、約談地方負責官員,這三條在改善空氣質量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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