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返還的門檻阻礙了中低收入人群獲益,并使得優惠傾向于高收入群體,進而造成稅收返還分配不均。大多數清潔能源產品的售價都高于同類一般產品,就是算上價格補貼或者稅收返還,消費者一次性支出也比較多。中低收入者往往不愿意或者承擔不起較高的購置成本。
一般而言,稅收返還是促進福利改善的重要政策。但美國清潔能源稅收返還卻沒能有效惠及窮人。2006年~2013年的8年間,美國家庭總共獲得了180億美元的與清潔能源有關的聯邦個人所得稅返還。這項返還的主要依據是,家庭是否安裝了太陽能面板以及是否采購了氫能源或電動汽車等清潔能源設備。遺憾的是,大約占總人口四分之三的中低收入人群只獲得了這項補貼總額的10%,而高收入人群總共獲得了所有稅收返還的60%和購置新能源汽車總補貼的90%。
為什么清潔能源稅收返還與其他所得稅返還沒有太大差異(比如針對孩子的稅收返還),卻產生了不一樣的收入分配效果?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瑟夫林˙伯倫斯坦(Severin Borenstein)和盧卡斯˙戴維斯(Lucas D.Davis)兩位教授發表在美國經濟研究局(NBER,美國經濟研究局工作論文,是與世界銀行工作論文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工作論文一樣的半公開刊物,不算正式發表,但已成型供人評介)的工作論文問世之前,這個問題并未引起太多關注。這份研究的兩大貢獻是:第一,揭示了清潔能源稅收返還除了保護環境之外,很可能產生一些負面影響,特別是對消費不起環保設備的中低收入人群不公平。第二,研究全面比較了對消費者和對生產者的補貼效果。他們發現價格機制而非其他因素,顯著地影響了綠色環保設備的消費與生產。更為重要的是,文章開啟了環境類稅收研究的新方向:我們不再局限于稅收返還或者補貼的綠色環保效應,而是從受眾和生產兩個領域,延伸分析了稅收的影響。不得不說,不僅在清潔能源稅收問題上,或許對于其他稅收政策實施后的衍生效果(比如各國正在研究或已試行的電子商務稅),也有大量的類似未知領域可以去探究和解釋。
美國個人所得稅稅收返還的類別較多。其中,如何支持綠色環保是過去十幾年關注的熱點。早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其稅制設計中就有針對節能產品的稅費優惠,這些做法起到了一定效果并積累了相關經驗。據世界氣象組織和聯合政府間氣候變化工作組的數據,全世界每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折合成二氧化碳大約有490億噸。上述排放物65%來自火力發電、交通運輸和其他礦石能源有關的燃燒。因此,通過對溫室氣體排放征稅、對清潔能源生產或消費補貼以及碳排放權交易,是各國政府抑制排放的主要經濟手段。出于鼓勵國內清潔能源發展和履行相關國際義務,2006年之后,美國的清潔能源稅收返還開始全面覆蓋生活和生產的主要環節。其中,有的直接補貼給個人,比如家裝外墻保溫以及購買太陽能或其他再生能源發電裝置;有的補貼給企業,比如氫能源和其他替代化石能源的汽車以及插電汽車。
該研究發現,美國清潔能源稅收返還,每年調整,且不同產品享受到的補貼不一樣。具體來看,家用層面,外墻保溫等的稅收返還比例在15%~29%之間(金額在200美元~700美元之間),對太陽能設備等的稅收返還比例在10%~54%之間(大多數設備價值超過5000美元);企業層面,氫能源汽車的補貼每臺在400美元~4000美元之間,在2002年~2005年這類補貼最多不超過2000美元。2009年以后,插電汽車的補貼每臺在2500美元~7500美元之間,但要求廠商銷量超過20萬臺(但沒有任何一家能超過此數量)。從稅收返還的力度看,截至2012年,家庭層面兩個部分的累積返還金額分別為136.96億美元和34.67億美元,企業層面兩個部分的累積補貼金額分別為5.49億美元和3.46億美元。
稅收返還的門檻阻礙了中低收入人群獲益,并使得優惠傾向于高收入群體,進而造成稅收返還的分配不均。理論上,收入越高消費能力越強。選擇新能源產品更是如此。大多數清潔能源產品的售價都高于同類一般產品,就是算上價格補貼或者稅收返還,消費者一次性支出也比較多。即使未來使用成本低一些,中低收入者也往往不愿意或者承擔不起較高的購置成本。伯倫斯坦和戴維斯使用了美國收入調查數據與新能源產品消費數據作為對照,他們發現上述四個項目的稅收返還毫無例外地集中于中高收入群體。這種集中不是逐漸發生的,而是在達到一定收入規模之后,稅收返還迅速增加。這與個人所得稅累進稅制形成了鮮明對比。現實是,一邊是由于稅率累進,收入越多,稅負越重;一邊是由于收入越多,消費能力越強,返還越多。換言之,清潔能源稅收返還存在逆向調節的問題。
清潔能源稅收返還設計不當,影響了市場價格對供需關系的真實反應。進一步看,這項政策不僅在收入分配環節導致市場失序,也是推升收入分配惡化的重要原因。
據筆者觀察,美國中低收入人群一般購買二手車并租住房屋。他們沒有動力和能力去享受購置新能源汽車的優惠,也沒有想法去為房屋添置太陽能采暖或發電設備。因此,從收入分配角度來說,清潔能源的稅收返還和補貼不存在惠及中低收入群體的大環境。以插電汽車為例,僅有的日產凌風、豐田普銳斯和特斯拉等品牌,都屬于中端乃至高端產品序列。其售價受到少數企業的高度壟斷,政府也沒有能力在短時間內培育更多的競爭者。目前來看,無論是從價格補貼的合理性,還是從有利于市場競爭的角度,現行政策都不足以推動新能源產品成為真正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
總的來看,美國清潔能源稅收返還政策,確實帶來了一些意想不到的負面影響。事實上,大多數相關政策在2013年末已經停止。未來的政策很可能還會以新的形式進入。從政策角度而言,綠色環保稅收返還或補貼,理應考慮到收入分配的因素。從研究層面而言,個人所得稅與稅收返還之間同時進退的事實,促使未來的研究更專注于探索如何將福利政策真正落實到需要的地方。比如,有沒有必要對高檔新能源設備設置特殊消費稅,用以補貼到一般性的清潔能源商品。而不是像過去一樣,簡單地將消費越多與返還越多對應起來。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