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0 號)有關要求,為進一步拓寬水利投融資渠道,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設,提高水利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聯合印發了《關于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的實施意見》,并選擇12個項目啟動開展了第一批國家層面聯系的試點工作。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聯合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赴各試點項目進行了實地調研,密切跟蹤試點項目進展情況,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目前,第一批試點工作總體進展順利,已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其中,湖南莽山水庫、廣東韓江高陂水利樞紐等2個項目已完成引入社會資本工作,重慶觀景口水庫、貴州馬嶺水利樞紐等6個試點項目已初步明確政府和社會資本的合作意向,其他4個試點項目正在加快推進相關工作。
在工作過程中,各試點地區和項目按要求積極探索建立完善重大水利工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機制,細化完善相關優惠和扶持政策,有效激發了社會資本的動力與活力。一是科學制定實施方案。各試點地區把編制試點項目實施方案作為吸引社會資本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委托相關機構,對項目實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具體操作模式開展了深入論證,認真做好項目融資運營模式比選、財務可行性分析、投資風險分析和市場壓力測試等工作。二是擇優選擇社會投資經營主體。采取先與社會資本方進行溝通洽談再公開競爭的方式擇優選定社會投資方。比如,湖南莽山水庫為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建設,先后經歷了5次項目法人招標,在多次招標失敗的情況下,通過與社會資本方充分溝通洽談、細化明晰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邊界條件,以及落實地方政府財政補助政策等措施,最終成功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工程建設運營。三是制定優惠扶持政策促進社會資本獲得合理收益。如湖南莽山水庫采取“投入封頂”和“收益兜底”的形式促進投資人獲得合理回報,即:在投資方面,明確項目法人投入額度,因政策等因素變化增加的投入由政府籌措;在收益方面,當農業灌溉水量低于設計規模的80%或城鎮生活供水量低于設計規模的90%時,承諾向項目公司補貼水費收入。重慶觀景口水利樞紐擬采用“原水+制水”一體化的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即將與觀景口水利樞紐配套的水廠一并納入PPP合作范圍,相應配置水廠特許經營權,并按照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給予稅費優惠政策。四是完善治理結構提高項目運營管理水平。如湖南莽山水庫由地方政府委派公司監事,對項目建設全過程進行監督監理。同時,政府和社會資本雙方還專門設立了莽山水庫“運營協調委員會”作為協調和議事機構,列席項目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協調解決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相關問題。廣東高陂水利樞紐明確由項目法人和社會資本方共同成立項目公司,并特別要求在特許經營期間服從有關部門防洪、水資源調度的指令和要求。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加強對這項工作的跟蹤指導,及時研究解決水利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各試點項目PPP方案順利落地。強化工作交流和溝通,及時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凝練有效的水利PPP模式,著力完善各項支持政策,提高項目吸引力,加強政府服務和監管,促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效果和質量的提升。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