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无码日韩AV无码网站,亚洲制服丝袜在线二区,一本到视频在线播放,国产足恋丝袜在线观看视频

關于我們 | English | 網站地圖

《能源憲章條約》國際商事仲裁貢獻凸現

2016-06-01 08:12:20 法治周末   作者: 汲東野  

《能源憲章條約》(ECT)能被這么多人所知,恐怕離不開與“尤科斯訴俄羅斯案”的作用。尤科斯案,是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讓全球觀眾看了一場大戲的同時,也讓《能源憲章條約》有了一定的“聲譽”

“北京仲裁委員會成立至今,雖然所辦兩萬多件案件中僅有約3%的案件涉及能源,但是能源案件的標的額達到15%,總數超過300億元,能源方面的仲裁案件是我們爭議解決領域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以下簡稱北仲)秘書長林志煒在5月24日下午于北仲舉行的關于《能源憲章條約》的“2016年北京仲裁委員會國際研討會”上說。

中國是石油進口的大國,能源需求與日俱增,伴隨著中國“走出去”的步伐,能源對外依存度也在不斷提高。中國的能源安全與國際能源市場的關聯日益緊密,要求我國積極參與全球能源治理,并發揮重要作用。

《能源憲章條約》(Energy Charter Treaty,以下簡稱ECT)是目前全球唯一的專門關注能源的多邊條約,是各國在能源問題上進行國際法規制的重要成果,在國際能源法律體系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

會上,英國鄧迪大學能源法律和政策中心主任及國際能源法教授、英國愛丁堡皇家學會院士彼得·卡梅倫(Peter D Cameron)發表了題為“《能源憲章條約》對國際商事仲裁的貢獻”的主題演講。

“ECT提供了非常有效的對能源投資的保護,它是一個非常有用的文件。”彼得·卡梅倫說。但是,“直到現在,ECT對國際商事仲裁的貢獻其實還是比較小,并沒有得到廣泛的使用。”

然而,彼得·卡梅倫發現,近期,ECT在某些案件中的應用,逐漸改變著其在全球討論中的角色。“一方面,尤科斯訴俄羅斯案中,海牙常設仲裁法院裁定俄羅斯政府需向尤科斯公司股東支付500億美元賠償金。”這場持續近10年的官司,以其極具爭議的裁決、高昂的賠款金額,博得了全球公眾、企業、機構和政府部門的廣泛關注。

“此外,ECT在涉及可再生能源和太陽能的一些案例中的應用,讓一些國家政府成為了被告,尤其是西歐國家。”彼得·卡梅倫說,無論如何,這兩種情況有可能讓ECT毀譽參半,也有可能會擴展ECT的原則在全球討論中的影響。

彼得·卡梅倫作為憲章秘書處法律小組委員會的成員,常為憲章秘書處提供建議。研討會上。來自我國相關能源主管部門、能源企業、法律界人士等專業人士聽取了演講,并就相關問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議,參會人員中還有來自俄羅斯、波蘭等國家的專業人士。

ECT還未發揮太大作用

從數據來看,ECT對國際商事仲裁的貢獻確實還不算突出。截至今年,依據ECT啟動的仲裁案件僅有八十余件,也就是說,多數的能源投資爭端還是在雙邊投資保護條約及其它框架下解決。

“能源憲章”是歐洲國家發起設立的、成員國覆蓋歐亞大陸的多邊性國際能源法律治理體系。能源憲章起源于1990年代初。1991年,56個國家在海牙簽署了一個政治宣言——《歐洲能源憲章》。ECT在此基礎上,經談判逐漸形成。ECT于1994年12月17日在里斯本簽署,并于1998年4月16日生效。

ECT最初的50個成員國,以歐洲和前蘇聯國家為主(俄羅斯于2009年決定終止申請加入ECT的進程),所以,其在歷史上被習慣性地稱為歐洲或歐盟能源憲章。

ECT是獨一無二的,它涵蓋了國際能源合作的所有形式,即能源投資的促進與保護、能源貿易、能源過境運輸和能源效率,它也是首個促進和保護外國投資的有約束力的多邊協議,包含了所有重要的投資問題,并提供了較高的投資者保護標準,包括一個成熟的爭端解決機制。

2015年,中國簽署了新的《國際能源憲章宣言》。除中國之外,還有25個新加入國家簽署此份宣言,包括美國以及東亞、南亞、非洲等地區的國家。

新宣言將能源憲章組織的關注范圍擴大至能源減貧等新的領域,該宣言只包含一些原則性的聲明,任何接受這些原則的國家都可以簽署。并且,所有簽署這一宣言的國家還會應邀參加對1994年“能源憲章條約”各個條款的修改工作,并就新的“國際能源憲章條約”達成共識。

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查道炯2015年表示,《能源憲章條約》的文本包括八個部分,五十條內容。其中,在WTO沒有對能源和資源的貿易單列規則的情形下,憲章條約的主要法律作用目標是為能源跨國投資人提供法律保障。條約框架下的投資仲裁機制,除了《解決國家與他國國民間投資爭端公約》、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等普遍適用的機制之外,還明列了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的選項。

“簡而言之,這些機制為在一國投資的外商起訴所在國政府(而不是直接涉及糾紛的企業)提供國際法保障。”查道炯說。

彼得·卡梅倫說,關于能源的投資爭端項目,通常有技術性強、跨境、高附加值的特點,而且具有商業敏感性,更重要的是,通常會直接或間接的涉及國有企業或者說是國家利益。

“在這種情況下,國際仲裁就是解決爭端的很好工具,仲裁庭上會有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并能夠提供保密性,還能使最終的仲裁結果有可執行力,裁決也可以被其他的管轄地認可。”彼得·卡梅倫說。

“對于跨境投資企業來說,有些國家的法律程序非常冗長且不透明,甚至有政府腐敗的現象。比如,以我的經驗,如果在非洲的一些國家進行投資,建議企業一定堅持通過國際仲裁來進行爭端解決,因為非洲某些國家的當地法院是不可靠的。”彼得·卡梅倫說。

“此外,仲裁還可以被作為一種‘威脅’,以保證爭端談判的進行。當一個國家的政府通過非常劇烈的措施改變投資政策的時候,企業在投資合同中列有仲裁條款,將會對投資企業非常有利。”彼得·卡梅倫說,“當產生爭端,訴諸仲裁的時候,企業可能會丟掉官司,撤出這個國家,但是輸掉的只是‘襯衫’,而不會是‘褲子’。對于小公司來說,這一點尤其重要。”

來自波蘭的Andrzej,現在是一家律所北京辦事處首席代表,他認為,ECT是有用的、奏效的,可以防范一些爭議的發生。“我曾遇到這樣的案例,波蘭的發電行業百分之六七十都是外國投資者投資的電廠,因為會影響國內的改革,政府突然要求制止跟外國人的合資。投資者一方面可以通過雙邊投資協定進行起訴,另一方面可以通過ECT尋求權利救濟。后來波蘭啟動了賠償機制,所有的外資投資者以及相關方都得到了賠償。”

“尤科斯案”帶給ECT的“新角色”

如今,ECT能獲得如此廣泛的關注,恐怕離不開“尤科斯訴俄羅斯案”(簡稱尤科斯案)的推動。尤科斯案是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讓全球觀眾目睹一場大戲的同時,也讓《能源憲章條約》有了一定的“聲譽”。

今年4月20日,這個案件傳來新的消息。海牙地區法院作出判決,由常設仲裁法院作出的關于俄羅斯應賠償尤科斯石油公司前股東500億美元的裁決無效,俄羅斯無需支付賠償。

2014年7月,海牙常設仲裁法院裁定,因使用“非法手段”迫使尤科斯破產并將其資產賣給國有企業,令股東蒙受損失,俄羅斯政府需向尤科斯公司股東支付500億美元賠償金。這是迄今所有國際經濟仲裁案件中最高的賠償金額。

此仲裁結果頗受爭議。有業內聲音認為,導致此仲裁結果的政治因素或大于法律因素。

俄羅斯總統新聞秘書佩斯科夫在4月20日的新聞發布會上指出,尤科斯石油公司前股東起訴俄羅斯的依據是ECT,而俄羅斯已提供證據證明尤科斯前股東是3家離岸公司,并非外國投資,因此不受ECT保護。佩斯科夫指出,俄方歡迎海牙地區法院撤銷相關的賠償裁決,“這可能是20年以來常設仲裁法院的判決首次被撤銷”。

該案的起源是尤科斯公司在2006年被俄宣告破產后,部分原公司的資產持股人在2007年提起國際訴訟。尤科斯公司股東遵循ECT爭端解決機制的安排向位于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提起了對俄羅斯聯邦的仲裁案件。

俄羅斯在案件審理中曾提出多項管轄異議。首先,俄羅斯認為其雖然簽署了ECT,但卻未批準加入。ECT的臨時適用條款明確了在批準加入前,簽署國仍認可條約內容的臨時適用,但該臨時適用與簽署國的憲法和法律法規相抵觸的除外。而俄羅斯恰恰認為條約的臨時適用與其國內法是相抵觸的。

其次,俄羅斯不認可申請人是受ECT保護的投資者,申請人所持尤科斯的股份也不是受條約保護的投資類型。再者,俄羅斯認為ECT的第21條排除了所有因東道國稅收措施所產生的爭議,且申請人存在違法行為,使其仲裁請求應被駁回。

俄羅斯在2009年10月19日正式終止了申請加入ECT的進程。仲裁庭于2009年11月30日作出臨時裁決,駁回了俄羅斯就案件管轄所提出的全部異議。

彼得·卡梅倫認為,尤科斯案非常復雜,這個案子也帶來了一些影響,“ECT可以被用于對一個主權國家造成嚴重的損害,這或許是一個誤解。隨著時間的推移,大家回顧這個案件,會在此案件中感覺到很多‘例外’的特點”。

北仲仲裁員張利賓認為:“總體來說,尤科斯案例的結果令人擔憂。這個案例的規模相當突出,任何一個仲裁庭能夠給出這么高的賠償,能對一個主權國家提起這么高的賠償,這是非常令人吃驚的。”

在中國,業內專家曾廣泛討論要不要加入ECT。一方面,出于提高中國在國際能源治理機制中的“話語權”的考慮,“加入ECT”備受呼吁;另一方面,尤科斯案中俄羅斯在2014年的敗訴,似乎暗暗提醒著中國應該“慎重行事”。

查道炯分析,加入ECT意味著,中資能源企業“走出去”有了可以向投資對象國政府提起訴訟的直接權利,有利于保護中資企業海外能源項目的運營;另一方面,也帶來中國政府被外資企業直接起訴的可能,此舉除了有商業風險外,還可能有國家名譽風險。

可再生能源案件大量出現

“有些國家政府認為在能源投資方面存在著非常嚴重的問題。”彼得·卡梅倫指出,一方面,國家必須對能源安全有一定的控制權,比如能源結構,核能、煤炭、石油占多大比重等;另一方面,還需要吸引外國的投資和技術專長,并且我們現在又處于高度競爭的大環境。

近期爆發的大量有關可再生資源的案件或許就與此類能源投資中的問題有關。

彼得·卡梅倫觀察到,近期爆發出大量有關可再生資源的案件,也都是非常有爭議的有關ECT的案件。“尤其諷刺的是,被告主要是歐洲國家,比如西班牙、意大利、捷克等。”

“這些案件之所以會出現,背后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各國政府采取了集體的決策來推動可再生資源的投資和發展,但是,考慮的卻不太周到,使得政府的補貼越來越多、越來越高。于是,導致很多直接投資進入,產能出現過剩。”彼得·卡梅倫說。

政府需要有所反應,采取一些舉措調整這種過剩的外商投資。比如說意大利和西班牙就推出了一些反向的政策來取消補貼。彼得·卡梅倫說:“這是非常不明智的。但是的確發生了。于是觸發了這些案子的爆發,這樣的案子多是由于政府的朝令夕改而產生。”

彼得·卡梅倫總結說,這種案件最終的裁決結果,多是政府怎么設計一個時間表逐漸取消這種補貼。這個時間表很重要,在各個國家也都不一樣,因為大家討論的是公平公正的待遇。加入ECT不是為了觸發更多的官司,而是為了創造更好的投資環境。

花旗銀行日前發布報告稱,到2025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資有望突破1萬億美元。

張利賓認為,歐洲這些國家為可再生資源產業提供補貼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投資人過多的依賴補貼,實際上影響了其通過技術革新使可再生資源更有效參與競爭的積極性。當可再生資源過分供應,納稅人不愿再負擔補貼,政策就不能再持續。這樣的政策本身就是過渡性的。

“一個可能的解決方案是,主權國家在制定可再生資源補貼政策時候,應該明確政策是過渡性的,有期限性的,這樣會讓投資者更準確的調整利益期待。”張利賓建議,無論中國是否加入ECT,這些案例也可以供中國制定可再生資源政策及類似政策時借鑒。

“過去ECT的貢獻是非常有限的,未來ECT涉及的案例會更多。另一方面,關于能源的國際政策和國家政策不斷疊加,會使能源方面出現更多的緊張關系。”彼得·卡梅倫總結認為,中國現在正在不斷的推動促成新的國際能源投資大環境,這個條約和它的經驗都是非常有意義的,非常適合專業人士進行研究。




責任編輯: 曹吉生

標簽:能源憲章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