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改委、水利部聯合印發《農村小水電扶貧工程試點實施方案》,擬選取部分水能資源豐富的國家級貧困縣,開展農村小水電扶貧工程試點,采取將中央預算內資金投入形成的資產折股量化給貧困村和貧困戶的方式,探索“國家引導、市場運作、貧困戶持續受益”的扶貧模式,建立貧困戶直接受益機制。
據悉,這是我國首次將農村小水電作為扶貧工程來考量,這種全新的扶貧形式有望通過政策扶持,在全國范圍內推廣。但也有專家指出,目前仍處于試點初期,投資模式和幫扶機制需要進一步探討,相應政策必須細化,扶貧工程才能真正讓老百姓受益。
政策細節有待完善
我國農村水能資源十分豐富,技術可開發量達 1.28 億千瓦,居世界首位。近年來,農村水電快速發展,截至 2015 年底,全國已建成農村水電裝機超過 7500 萬千瓦,水能資源開發率接近 60%,裝機和發電量均占全國水電的四分之一。農村水電是貧困山區的重要能源和民生工程,據統計,全國 832 個貧困縣中有 700 個擁有農村水能資源,農村水能資源占全國總量的 56%,截至“十二五”末,開發率僅為 46%,開發潛力較大。
《實施方案》提出,農村小水電扶貧工程是以幫扶貧困村和建檔立卡貧困農民脫貧為目標的公益性工程。綜合考慮我國各級公共財政投資能力和扶貧電站籌資等因素,項目資金籌措主要包括國家投資和企業自籌(含銀行貸款)兩部分。項目建設資金由項目法人負責落實,中央安排預算內補助投資每千瓦4000元。
“由于各地情況不一樣,小水電的建設成本存在差異,但是4000元/千瓦的補助基本能占到投資成本的40%到50%左右,這個數額是相當可觀的,將極大的激發企業和農民的投資熱情。”福建省水利廳農電處處長阮伏水告訴記者,“福建省上世紀80、90年代很多貧困村集體建設了一批小水電,幾十年來農民依然從中受益。與畜牧、種植業比起來,小水電市場風險小,收益長期穩定,此次發改委立項就更有保障了。”
據了解,重慶、云南、湖北、陜西等6省市被確定為農村小水電扶貧工程試點,5月25日前均已完成試點項目的投資計劃,并以打捆方式(包括小水電扶貧電站裝機規模、中央預算內投資需求、帶動貧困戶增收情況等)報送國家發改委、水利部。
從重慶擬申報農村小水電扶貧工程試點項目的情況來看,共有7個國貧區縣、2個市貧區縣申報試點項目24個,基本符合國家申報條件的項目19個,總裝機68780千瓦,總投資72426萬元,擬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27512萬元,占總投資的38%。
記者從水利部農村水電局了解到,由于試點時間僅為一年,試點只選取在小水電扶貧方面有基礎的省市進行。目前6省市的投資計劃已經報送完畢,隨后兩部委將對申請項目進行篩選,預計在6月底前下發試點計劃。
分析人士指出,農村小水電扶貧工程雖然處于起步階段,但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問題可以預見,比如生態環保壓力大、資金怎樣保障、貧困戶如何甄別、收益能否按時足額發放等。此外,記者注意到,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將推動落實農村小水電扶貧電站全額上網、執行本省標桿電價等優惠政策,但是就目前各省農村小水電實際情況來看,上網電價低仍是普遍存在的制約因素。
先行地區經驗可借鑒
江西省作為最早參與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建設和依靠小水電精準扶貧的省份之一,通過多年實踐讓小水電扶貧更接地氣,其經驗值得借鑒并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早在2009年,水利部審核批準《2009-2015年全國小水電代燃料工程規劃》,江西省共有泰和、分宜、宜黃、靖安等42個縣納入其中。6年時間,江西省規劃新增水電裝機容量6.96萬千瓦,代燃料年用電量8700萬千瓦時,工程總投資4.6億元。按代燃料電站運行20年計算,總效益達40億元,為本規劃工程總投資的8.7倍,實現了規劃縣農民增收、地方發展、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有機結合。
而江西省遂川縣更是小水電開發助力精準扶貧的一個縮影。
位于井岡山下的遂川縣是革命老區,貧困人口多,覆蓋面大,是國定貧困縣。資料顯示,遂川縣境內河流眾多,雨量充沛,水資源豐富,水力資源理論蘊藏量29.7萬千瓦,可以開發水能源約22萬千瓦。為此,遂川縣出臺了扶持水電開發的政策,采取靈活的辦電形式,在上網電量、電價、用地、稅收等方面都是“一站式”辦理,而且給予政策上的優惠。
據了解,為了調動農民投資入股小水電的積極性,遂川縣一方面建起一座裝機1200千瓦的水電站,當年投產,當年見效,讓全縣農民看到實實在在的受益;另一方面籌集500多萬元“創業啟動基金”,對有意投資小水電卻缺乏資金的農民給以扶持。同時,該縣安排50名60歲以上的老黨員每人5000元的小水電股份,并幫助聯系貼息貸款15.3萬元,實行入股分紅幫扶機制。
如今,遂川縣已有小水電站124座。截至2015年,在建12座,已建成發電112座,年發電量3.9萬千瓦。形成固定資產5.5億元,電網覆蓋全縣23個鄉鎮308個村,村通電率100%,戶通電率100%,受益農戶平均年增收上千元。
專家表示,江西省遂川縣確實在如何激發投資熱情、確保農民受益,以及利益分配上形成了自己一套特有的做法,為后續開展試點計劃和政策的完善提供了依據。
據悉,《實施方案》對資產和收益管理也作出明確要求,扶貧電站投產發電后,項目法人每年將中央投資收益(年收益高于 6% 的據實繳存,低于 6%的由項目法人補足6%)存入縣級人民政府指定賬戶,專項用于扶持建檔立卡貧困戶和貧困村基礎設施等公益事業建設,近期重點用于扶持貧困戶脫貧解困。在收益分配上,政府將探索把中央投資農村小水電建設形成的資產或收益,折股量化給貧困村和貧困戶。
根據水利部此前公開的數據顯示,“十三五”期間將建成200萬千瓦農村小水電扶貧電站,持續穩定幫扶100萬戶建檔立卡貧困農戶,全國將迎來農村小水電扶貧工程建設高潮。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