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能綜安全〔2016〕355號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進一步強化主汛期電力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派出機構,大壩中心,全國電力安委會各企業成員單位:
6月1日開始,我國大部分地區正式進入主汛期。目前,全國已有120多條河流發生超警洪水,多條江河水位已經超過1998年同期水位,強對流天氣多發,山洪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頻繁。各單位要繼續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防總、國務院安委會和國家能源局防汛抗旱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落實責任,強化管理,進一步做好電力防汛防災各項工作。
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堅決克服麻痹思想,進一步認清防汛嚴峻形勢
據中國氣象局國家氣候中心聯合水利部水文局5月底第二次滾動訂正會商,2016年全國汛期“降水多,年景差,澇重于旱”的基本結論不變,但主要多雨帶(降水偏多2~5成)范圍擴大。預計主汛期(6-8月)長江中下游、淮河、嫩江、松花江、遼河流域可能出現
洪澇災害;登陸我國臺風個數偏少,但強度偏強;6月份有5次強降水過程,主要出現在中下旬,江南和西南等地降水明顯偏多。災害無情,責任重大,各單位要清醒認識當前防汛防災嚴峻形勢,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切實做好電力防汛防災各項工作。
二、繼續開展防汛檢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落實各項防汛防災措施
各電力企業要繼續開展防汛檢查工作,尤其是加強重點地區、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重要輸電通道、重要電力設施、疏排水設施、防災避險設施及周邊環境的安全檢查,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和安全隱患,要落實有效防汛防災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消除控制防汛安全風險,確保電力設施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嚴守防汛調度紀律,加強大壩安全監測,確保水電站大壩度汛安全
有關電力企業要嚴格遵守批準的汛期調度運用計劃和水庫運用與電站運行調度規程,汛期水庫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庫容的運用要服從防汛指揮機構的調度指揮,加強水電站大壩安全監測和巡視檢查,確保水電站大壩度汛安全。要按照《關于報送水電站大壩汛情信息的通知》(壩監應急函〔2016〕205號)要求,及時向國家能源局大壩中心報送汛情信息。
四、主動掌握防汛形勢,強化防汛應急管理,有效應對汛期突發事件
各電力企業要積極加強與相關防汛指揮機構、氣象部門、水利部門等的溝通與協調,主動通過各種渠道獲取天氣情況及汛情災情,預判防汛形勢,提前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要強化本單位防汛應急演練,積極推進防汛應急聯合演練,不斷提高防汛應急處置能力。要加強應急值班值守工作,保證防汛應急快速反應,有效處置汛期突發事件。
五、強化電力防汛監管,加大督促督查力度,做好電力防汛監管工作
各派出機構要強化電力防汛監管工作,要根據各地區汛情發展形勢,對重點防汛企業、重點防汛大壩、重點防汛工程進行再檢查。要督促轄區內電力企業做好電力防汛防災工作,督促有關電力企業及時向大壩中心報送大壩汛情信息。大壩中心要強化大壩度汛監測預警工作,按周通報水電站運行水位和大壩安全狀況,重點情況要隨時通報有關單位,要研究防汛形勢,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督促有關電力企業做好水電站大壩度汛工作。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6年6月8日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