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制定的《電力規劃管理辦法》(以下稱《辦法》)于6月6日正式頒布。這是國家電力主管部門出臺的首部電力規劃管理文件。業內人士表示,這部管理辦法總結出運行多年的行業規則并固定下來。
《辦法》所指的電力規劃是全國和省級電力五年期規劃,要求國家能源局和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在研究和編制規劃時,展望未來十年至十五年電力發展趨勢。《辦法》還明確提出,制定電力規劃分為研究與準備、編制與銜接、審定與發布、實施與調整、評估與監督五個主要環節。
過去,各地制定電力規劃缺少規范準則,誘發的問題包括:電源規劃建設與當地經濟發展速度脫節,電源建設與電網建設不匹配等。在某些地區,電源建設規模過大,但本地用電量不足,且電網輸送能力滯后,大規模棄電等浪費現象嚴重。
例如,截至2015年底,西北電網(包含陜西、甘肅、寧夏、新疆、青海五省)總裝機容量1.9億千瓦,其中風電、光伏裝機占總裝機比例的29.5%。西北電網是全國新能源裝機最大的區域電網,棄風、棄光問題十分突出,西北電網公司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全年,西北新能源棄電電量達207.5億千瓦時,其中棄風率30.58%,棄光率17.58%。而同期,全國平均棄風、棄光率約為15%和12%。
棄風棄光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本地電力消納能力有限,另一方面電網外送通道沒能與電源建設匹配。僅甘肅省內,風電、光伏的裝機容量就已經大于甘肅電網年最大負荷。
今年1-5月,西北五省區域棄風、棄光的比例進一步上升,分別達到了39.6%和22.2%。西北電網公司預計,2016年全年新能源棄電約400億千瓦時,比2015年增加近一倍,棄風率和棄光率或將達到39%和24%。
針對這類現象,此次公布的《辦法》規定:電力規劃應與各電源專項規模協調統一,同時也要與土地利用、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等相關規劃協調。
《辦法》還提出了電力規劃“兩上兩下”原則,即首先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將電力規劃的初稿提交給國家能源局;然后國家能源局給予書面反饋;隨后,地方根據反饋意見編制省級電力規劃再報國家能源局,最后根據國家能源局的最終反饋意見修改完善省級電力規劃。
除了這一原則,《辦法》還設定了電力規劃滾動修改原則,即在電力規劃發布兩至三年后,國家能源局和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可根據經濟發展情況和規劃實施情況對五年規劃進行調整。
業內人士對編者表示,《辦法》提及的電力規劃原則在此前業內的某些技術性指導手冊和標準導則里邊都有所提及。國家能源局將這些規則整理出來,使這些規則更加明確。但下一步要關注各省級政府是否能妥當落實《辦法》,關注各省政府規劃與具體項目如何銜接等問題。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