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長江中下游暴雨連連,武漢已經積雨成海。每當這個時候,大家就拿三峽說事,三峽的防洪與發電到底是什么關系?這是一篇2011年的舊文章,彼時陸佑楣還是三峽總經理。看看他怎么說。
1 防洪與發電要平衡
三峽工程是一個綜合性的水利水電樞紐工程,防洪減災是它的首要任務,但它的發電功能也不能忽略。
目前我國正大力推動節能減排工作, 而三峽水電站則提供了大量的清潔能源。截至2010年9月 9日 ,三峽水電站年累計發電量已經達到了590億kW˙ h, 尤其是2010年7月 、8月 2個月, 幾乎每天都是滿負荷運行, 這意味著每天都可發4.3億kW˙ h電, 相當于每天替代燃燒原煤20萬t。以1 kW˙ h火電排放約1 000 gCO2計算, 這相當于每天可減少40萬t CO2的排放。
對水電站來說, 防洪和發電有它的統一性,也有互相制約的因素。 水多了,對于發電來說是好事,可以增加發電量;但為了防洪就要限制水庫水位,從而降低發電水頭, 對水輪機效率和穩定也有一定的影響。所以在汛期, 調節防洪和發電之間的關系,有一個合理調度的問題。把握好度, 既可充分利用洪水帶來的效益,又可在保證中下游安全的前提下, 盡量多發電。
而要實現這種平衡, 就要看三峽工程的調度能力了。 三峽的調度是一件非常復雜的事情,比如說2009年和2010年都沒有達到正常蓄水位175 m, 就是這種機制還不夠完善。三峽工程是一個巨大的清潔能源寶庫,防洪和發電要怎樣達到平衡,還需要我們好好研究。
2 防洪功能“縮水”是誤解
在三峽工程的可行性論證報告中, 從來沒有說過三峽的防洪功能是萬年一遇或者千年一遇。 萬年一遇和千年一遇的標準指的是三峽工程本身安全的抵御能力,是工程本身的設計標準, 這和三峽工程的防洪功能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具體來講, 在三峽壩址處,當長江出 現萬年一遇加10%的校核洪水流量時( 124300 m3/s, 歷史上從未出現過),三峽大壩不會因此而潰壩進而產生次生災害, 但其附屬工程可能受到一定影響;當長江出 現千年一遇的洪水流量時( 98 800 m3/s), 三峽主體工程基本完好無損,可以正常地運行。
關于三峽工程的防洪功能是很明確的, 就是調蓄長江干流來水, 緩解中下游的洪水威脅, 可保護下游江漢平原和洞庭湖地區1 500萬人口的生命財產安全。 經過三峽水庫的調蓄, 能有效控制荊江河段的水位, 使其防洪標準由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 83 700 m3/s流量), 沙市水位不超過44.5 m,可不啟 用荊江分洪區( 如啟 用, 將有約60萬人需要緊急搬遷)。
因此, 說三峽的防洪功能“縮水”,完全是一種誤解。由 于長江流域面積很大,有 180萬km2, 幾乎占全國國土面積的1/5。 這么大的面積內,其降雨的時空分布是不均勻的, 這就導致了長江洪水的形成是一個復雜的過程。而長江全流域的防洪是一個系統工程, 這個系統中包括水庫、大堤、分洪區等工程。
干支流上都要有相應的防洪工程予以配套, 局部地區的問題要靠當地解決。 當然,防洪體系中的非工程部分, 比如氣象預報、水情預報等也是重要的組成部分,這樣才能形成一個總的有效的防洪體系。
三峽工程在這個龐大的防洪體系中起到關鍵作用,“萬里長江, 險在荊江”, 三峽工程主要是解決這個矛盾的。所以, 那種認為一個三峽工程可以解決長江全流域180萬km2的洪水的想法是不科學的, 也是不現實的。
3 應宣布三峽工程已完工
三峽工程是一個綜合性的水利水電樞紐工程,它對人類怎樣開發利用水資源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通過三峽工程, 我們既可以發電, 得到清潔能源;又可以防洪減災, 保證人民安居樂業;還可以改善通航條件,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 所以總體來講, 三峽工程肯定是利大于弊的。盡管在三峽工程建設過程中, 不可避免地淹沒了一些土地,但這是用上游較劣質的土地換取下游的沃野千里。 人類在面對自然時, 總是要做出一些取舍的。
所謂的“三峽后續工程”的提法, 筆者不是很同意。 現在三峽工程基本上已經完工,那些所謂的后續工程, 包括環境治理、地質災害、庫區的發展等問題,不屬于三峽工程的范疇。 三峽的上下游地區都要繼續發展產業,都要治理河道, 進行環境保護工作, 改善人民生活, 就算沒有三峽工程, 這些工作也是要做的。這些事情已經不是三峽工程的一部分了, 它應該屬于地方經濟發展的范疇,盡管這個發展過程可以充分利用三峽的有利條件。所以筆者認為,對于一個工程來講, 應該有一個界限,工程預期的目 標達到了, 就應該算結束了。 所以應該由國家在某個合適的時候,宣布三峽工程正式完工。
當然,對于三峽工程本身來說, 它的運行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我們需要監測各種數據, 保證三峽水利樞紐正常安全可靠地運行, 充分發揮它的防洪、發電以及通航功能,做到可持續發展。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