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今年將推廣應用各類新能源汽車2502輛,硬性規定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車、物流車(含郵政車)、環衛車等公共服務領域汽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得低于50%。《2016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方案》14日已下發。
《方案》規定,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定向保障車、機要通信和應急保障車中,新能源汽車占比不得低于50%,公安、城管、環保、交通等單位更新或新增執勤執法車應選擇新能源汽車,因特殊需求須購買傳統燃料汽車的,必須提出申請經審批同意后方可購買。今年還將根據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目標數量和車型,建設各類充電樁3000個。
記者從交通運輸部門了解到,南京把公共服務領域用車作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示范口,將在公共交通、通勤、旅游、郵政、物流、市政、環衛、工程等公共領域形成新能源汽車應用群,增強社會使用信心,最終引導和鼓勵私人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使私人消費者成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主力。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