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的首要承銷方式,購電協議(PPA)歷來是美國風電與光伏發電項目的收入保證,正是購電協議的存在,這些可再生能源項目才能夠進行項目融資。我們深度分析了最為常見的綜合購電協議,以及其可以應對的風險。以下是該篇報告的摘要。欲查看完整報告,彭博新能源財經訂閱客戶登陸并輸入:https://www.newenergyfinance.com/core/insight/14658 使用BNEF手機APP進行查看。若您或您團隊還不是彭博新能源財經的正式訂閱客戶:請將您的“姓名+電話+公司+職位+郵箱“發送至該微信賬號或bnefchina@bloomberg.net 獲取訂閱信息。
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的首要承銷方式,購電協議(PPA)歷來是美國風電與光伏發電項目的收入保證,正是購電協議的存在,這些可再生能源項目才能夠進行項目融資。然而,由于現有購電協議無法滿足激增的可再生能源項目需求,市場參與者開始打造新的融資產品,分擔購電協議的承購壓力。我們為您介紹了最為常見的綜合購電協議,以及其可以應對的風險。
˙目前,美國絕大部分可再生能源項目的建設都依賴于與傳統電廠承購商簽訂的長期購電協議。但事實上,很多承購商簽署購電協議僅是為了滿足美國可再生能源組合標準(RPS)強制要求。現階段,由于美國絕大多數州已經達成RPS要求,可再生能源產業必須走出政策驅動型市場的保護傘,直接與批發電力進行硬碰硬的競爭。
˙然而,絕大多數可再生能源項目投資者(特別是債務貸款人)并不愿意卷入與電力批發價格的競爭之中,因此開發商被迫尋找長期的風險“對沖”方案,鎖定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未來收入流。目前,對傳統購電協議的興趣逐漸減弱,而穩定收入的重要性則逐漸凸顯,在此背景之下,由新進能源買家提供的“異域”金融對沖逐漸興起。這些金融工具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項目風險,并同時為承購商提供能源價格方面的優勢。
˙綜合購電協議可以為開發商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并協助項目吸引長期投資,其作用與傳統的承購行為非常類似。
˙雖然銀行、(再)保險公司和經紀公司等金融機構可以提供豐富的金融產品,降低電力市場的各種風險,但企業購電協議一直是綜合或“虛擬”購電協議市場近期增長的主要催化劑。
以下是我們獲得的幾組數據:
˙美國市場的承購電價因地區不同也所有差異。目前,德州電力可靠性委員會(ERCOT)和西南電力聯營公司(SPP)的承購電價分別低至$20/MWh和$19/MWh,而加州(CA)和賓新馬電網(PJM)的承購電價則為$26/MWh。
˙實際購電協議的增長一直無法跟上可再生能源項目的增長速度,但企業購電協議曾在2015年為整體承購市場貢獻了超過40%的購電合同,維持了市場的穩定。
˙與2014年觀察到的水平相比,2015年,企業綜合購電協議的數量增長了6倍,且這一數字預計還將繼續上升。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