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佛龍公司(Chevron)周一(8月8日)在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勝出了厄瓜多爾雨林污染的訴訟,暫時無需支付86億美元的索償。
美國上訴法院判決稱:“即使無辜的原告也可能會因代表律師的欺詐行為而蒙受損失。”
雪佛龍公司之前一直指控稱,厄瓜多爾污染案中,以Steven Donziger為首的原告辯護律師只是希望從雪佛龍勒索錢財,而早在2013年時,在整個訴訟中起到關鍵作用的一名前厄瓜多爾法官承認,他和他的部分同事在審訊過程中收受了賄賂。
去年9月時,加拿大安大略省法院曾收到一份凍結雪佛龍公司在加拿大資產的申請。
厄瓜多爾雨林污染訴訟最早起于1993年,主要是關于雪佛龍公司在厄瓜多爾境內亞馬遜地帶的一處油田造成的污染而起。這處油田之前由2001年被雪佛龍收購的德士古石油公司(Texaco)運營。雪佛龍公司強調,在把這個油田移交給國營的厄瓜多爾國家石油公司之前已經進行了清理工作,雪佛龍據此辯稱,后者才應該為相關的環境破壞負責。
雪佛龍公司曾于2011年被厄瓜多爾法院判定需要為此次污染事件支付190億美元的賠償款,隨后索償額被減至86億美元。雪佛龍公司一直拒絕進行賠付,并在紐約上訴法院向原告代表律師提起了敲詐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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