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三十年的中國能源走向將如何?2016年8月25日在上海市召開的第十一屆亞洲太陽能光伏創新與合作論壇上,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曹仁賢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實現路徑》主題演講中給出了答案。
眾所周知,我國政府承諾2020年單位GDP碳排放水平比2005年降低40%-45%,2030年單位GDP碳排放水平比2005年降低60%-65%;目前已下降了18%,至2020年還需下降22%以上,至2030還需下降更多。我國2020年、2030年電源裝機總規模預計達到21億千瓦、30億千瓦,煤電占比下降到57%和44%,仍然是主體,這是遠遠不夠的。那么中國2050年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前景怎么樣?未來三十年,如果每年減少1億噸煤炭,中國將由目前的火電打捆光伏和風電,徹底扭轉為光伏、風電、儲能打捆部分煤電和燃氣。對中國來說在2050年實現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把目前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從100億噸左右減為30億噸,我們完全可以實現這個目標!
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實現的技術路徑
曹仁賢認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實現有兩個條件,一是制度安排,二是技術路徑。在技術方面,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實現的技術路徑首先是降低成本,促進產業升級。可再生能源的價格必須循序漸進地下降,不能像現在這樣“有庫存了,就‘跳樓’了”,光伏組件一下子從4元跳到3元,這種現象是病態的、不健康的。降低成本是實現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前提,但需要一個相對合理的能源價格和電力市場支撐中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可再生能源電價下降是必然趨勢,必須倒逼成本下降,優勝劣汰。
同時,曹仁賢認為,通過技術創新要在未來5-10年把光伏度電成本降低30%-50%,其中高效的電池發展是關鍵,同時提高逆變器的轉換效率,遵循因地制宜、科學設計理念,讓大容量的規模化電站和分布式小系統并舉,采用優秀的跟蹤器、使用智能運維手段。通過對關鍵設備不斷進行優化和技術創新進一步提高系統PR等指標。
“風電的裝機要遠大于光伏,就新一代風機發電系統研發而言,其終極技術目標是降低度電成本。”曹仁賢表示,“首要任務是提高風能利用率,其重要特征是智慧風能,采用輕量化設計,降低風機制造成本,加快產品迭代。采用緊湊型傳動鏈形式,實現傳動鏈輕量化,兼顧低風速地帶,制造更大容量的機組。”
儲能是提高光伏風電滲透率的必然途徑
要實現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目標,就要讓火電退出,為可再生能源讓路。風電和光電的占比要逐步增加,火電的占比要逐步下降。未來三十年火電怎么退出?除了降低成本,可再生能源電網適應性也很重要。可再生能源發電要提高對電網的適應性和支撐性,為更大規模的接入創造條件。
曹仁賢認為,儲能是提高光伏風電高滲透率的必然途徑。通過儲能系統實現調頻調峰,提高電網靈活性,采用虛擬同步發電技術讓光伏發電和風力發電系統的特性接近火電發電系統。
截至2015年,中國累計運行儲能項目(不含抽水蓄能、壓縮空氣和儲熱)118個,裝機105MW,占全球儲能項目總裝機的11%。儲能市場主要以鋰離子電池、鉛蓄電池和液流電池為主,且鋰離子電池的累計裝機規模占比最大,占市場總裝機的2/3。
曹仁賢還提到,我國儲能市場主要以分布式發電及微網、可再生能源并網領域為主,二者累計裝機規模超過中國市場的80%。特別是分布式發電和微網,無論在累計裝機規模還是項目個數上均占據第一的位置,占比分別為56%和77%。
“微電網可以并網運行,也可孤島運行,可以對大電網進行有效的補充,使大電網能夠在更加安全的狀態運行,提高供電靈活性與可靠性。”他表示。
曹仁賢認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實現還需要先進、透明的電網調度技術和運行模式。能源互聯網的大數據平臺,可實現資產配置的優化;虛擬電廠是邁向能源互聯網的關鍵因素,可實現對大量分布式電源的靈活控制,從而保證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大數據與虛擬電廠相結合:對發電企業來說,可以預測發電情況和電網負荷,實現優化調度;對用電企業而言,可以預測用電量,結合電價信息,進行需求響應。
實現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制度安排
改革創新是能源變革最基本的動力。當前,我們需要抓住機遇,用法律的手段創造適應可再生能源體制機制的市場環境,必須按照依法治國的理念,全面落實依法治能的政策。
2006年頒布實施的《可再生能源法》為可再生能源依法生產經營奠定了法律基礎,時隔十年,我國可再生能源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發展成就,但同時也暴露了很多問題,全國棄光、棄風、拖欠補貼現象愈演愈烈,個別地方甚至出現了要求光伏、風電企業倒補煤炭企業的荒唐政策。我國《電力法》已經20年沒有修改了。這幾年國家雖也出臺了節能調度管理辦法、可再生能源優先全額收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及各種配套文件,但效果都不是很理想。歸根到底,我們缺少了一部能源領域的“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要切實利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能源的優先秩序和競爭問題,引導、調節國家能源結構的科學轉變。
此外,還需加快旨在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氣候變化應對法》的立法進程;建立以配額制的實施為基礎的可交易綠色證書制度,積極構建基于市場的可再生能源電能供求機制和市場交易體系;建立完善碳排放交易平臺、逐步推動對所有企業都有約束力的碳排放指標量化要求,盡快開展資源環境稅征收。
曹仁賢在演講中指出:建立電力現貨、備貨、期貨市場,開發電力輔助市場,并真正實現電力交易市場化才能最終解決中國能源的結構問題。要通過電力改革提升可再生能源運營管理水平和運營效率,通過生產、存儲、傳輸、消費環節實現市場自由配置,打破壟斷經營。
在演講結束之時,曹仁賢分享了自己關于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實現路徑的六點看法:可再生能源發電將在減少碳排放、保護環境方面起決定性作用;未來電網系統是“信息—物理”一體化的能源互聯網;火電靈活性是未來三十年火電逐步退出的前提;儲能技術的發展將改變電網的未來;只有電力自由化才能真正解決中國能源的各種問題;中國實現60%-80%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是完全可行的。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