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水域是水生態系統的主要構成部分,是建設美麗浙江的主陣地。水電站是河湖水域的重要節點,是維護山區河流健康生命關鍵所在。必須堅持生態至上的理念,適應廣大群眾對良好水環境、水景觀的合理需求和殷切期盼,按照不同區域、流域特征和水電站特點,圍繞改善水電站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持續提升農村水電生態效益,著力從規劃建設、生態修復、法制保障等方面,加快農村水電發展的生態轉型。
完善流域水利水電規劃并嚴格實施。要根據浙江主要江河流域綜合規劃,進一步完善實施方案,從系統治理的角度,統籌考慮流域、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水資源與水環境承載能力,統籌安排流域防洪、供水、發電、生態環境保護等任務,充分考慮農村水電工程的防洪、灌溉、供水等綜合功能的發揮。特別是原來以發電為主的農村水電工程,要科學論證,通過工程技術、經濟等手段,適時調整其功能,協調發電、防洪、供水的關系,提升農村水電工程的綜合效益。
嚴格落實水電站生態流量制度。落實生態流量,調節河道徑流,是維護河流健康生命的有效措施。對一些引水式、特別是跨流域引水的水電站,原來未明確生態流量的,要重新進行水資源論證,通過技術改造,增設生態流量下泄設施,按照下游河道生態流量的需求,保持一定的下泄流量。按不同流域、不同河流的特征,確定水電站的最小下泄流量及調控原則,并安裝生態流量監控設施進行動態管理。
探索水電站退出機制。按照流域規劃和水功能區劃,對環境影響明顯、安全隱患突出且無法通過改造等手段解決問題的水電站,應采取逐步關停拆除方式,使水電站有序退出。有條件的地方,應建立政府回購制度,對關停拆除的水電站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積極開展生態水電示范區建設。生態水電示范區建設是根據浙江農村水電發展實際,圍繞農村水電生態轉型戰略目標而探索實施的一項重點工作。示范區要以維護和改善河流生態環境、優化水能資源配置、科學利用水能資源為目標,開展以流域、區域為對象的水電生態修復綜合治理。通過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基本消除或緩解因水電站造成河道脫水、減水等流域性環境問題。
全面推進水電站標準化管理。農村水電站除了電站機房設備,還有水庫大壩、壓力管等設施,電站安全運行不僅關系到操作人員安全和電站效益,而且關系到下游廣大群眾的安全。水電站安全管理標準化是落實運行管理單位安全責任、強化安全生產基礎、防范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是農村水電生態轉型的基本保障。今年以來,我省已有758座電站實施標準化管理,收到了非常明顯的效果。
要總結經驗,制定和完善相關標準,推行到各類水利工程管理之中。進一步明確業主責任,時刻緊繃安全生產這根弦,嚴格執行水電站管理標準和制度;進一步明確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加強對水電站標準化管理的檢查和指導,及時糾正不嚴格按標準管理的行為,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員。
加快農村水電立法工作。按照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要求,積極爭取農村水電立法。水電立法內容要重點解決混合所有制下水電站綜合效益發揮、水電生態約束等體制機制性問題,規范和明確農村水電在保護生態環境、節能減排等方面權利、義務和責任,明確水能資源有償、有序、有限使用制度。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