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這個詞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從2012年起,“能源“漸漸扎根于人們的生活,在2016年的現在,“能源”已經成為經濟生活的熱點詞。
根據《中國能源發展報告2016》顯示,2015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43.0億噸標準煤,比上年增長0.9%,增速比2014年放緩1.3個百分點,是1998年以來最低增速。與此同時,我國節能降耗和生態建設成效顯著,能源消費強度明顯下降,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5.6%。
近日,中國發改委公布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試點方案,選擇在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四川省開展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2016年做好試點頂層設計和準備工作,2017年開始試點,2019年試點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果。
什么是用能權?
指企業在一年內,經確認可消費各類能源(包括電力、原煤、蒸汽、天然氣等)量的權利,和用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并稱“四權”。
什么是用能權有償使用?
指企業在能源消費總量預算化管理的前提下,依法取得用能權指標,并按規定一次性繳納用能權指標有償使用費的行為。而用能權交易,就是在區域用能總量控制的前提下,企業對依法取得的用能總量指標進行交易的行為。
中財辦副主任楊偉民稱,建立“四權”初始分配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創舉,目的就是要解決好上述矛盾,把經濟手段和行政辦法結合起來,更好地激勵節能減排減碳。
《方案》指出要制定科學的初始用能權確權方法,區分產能過剩行業和其他行業、高耗能行業和非高耗能行業、重點用能單位和非重點用能單位、現有產能和新增產能,實施分類指導。
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高耗能行業可采用基準法,即結合近幾年產量、行業能效“領跑者”水平以及化解過剩產能目標任務,確定初始用能權;其他用能單位可采取歷史法,即近4幾年綜合能源消費量平均值確定初始用能權;結合節能評估審查制度,從嚴確定新增產能的初始用能權。
隨著國家對能源愈加重視,經濟市場也逐步對能源市場有了新一步的手段。
目前,大連再生資源交易所能源金屬交易中心已經正式上線。交易中心以“大宗現貨電子交易+現代倉儲物流”為核心經營模式,以建立國內最具競爭力的現貨交易平臺為目標,努力實現能源、金屬類大宗現貨商品,線上交易、結算,線下交收、倉儲、物流的全過程服務,推動現貨市場改革,踐行一條綠色、健康發展之路。
與此同時,遼商所正在布局進軍新能源領域,遼寧聯合商品交易中心與中國華電集團遼寧分公司達成共識,共同出資建設新能源材料交易中心。新能源材料交易中心項目整體建成后將成為東北最大的集新能源產品技術研發、工業廢棄物綜合利用、電力項目開發,技術培訓、光伏發電、電子交易平臺服務、倉儲物流、金融服務于一體化的新能源材料交易平臺。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