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國家質監(jiān)局官網發(fā)布公告,2016年第3季度,總局組織開展了童車等31種產品質量國家監(jiān)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紡織品、電子電器、建筑和裝飾裝修材料、農業(yè)生產資料、機械及安防、電工及材料等6類產品。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蘇、福建、河南、廣東等7個省、直轄市78家企業(yè)生產的80批次移動電話用鋰離子電池產品。本次抽查依據(jù)GB 31241-2014《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要求》等標準的要求,對移動電話用鋰離子電池產品的額定容量測試、高溫外部短路(電池)、過充電(電池)、熱濫用(電池)、過壓充電(電池組)、欠壓放電(電池組)、外部短路(電池組)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fā)現(xiàn)有14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guī)定,涉及到額定容量測試、高溫外部短路(電池)、過充電(電池)、熱濫用(電池)、過壓充電(電池組)項目。不合格產品及其相關信息: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