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來,中國光伏產品頻頻遭到歐美雙反調查。今年8月,歐盟又宣布取消了中國8家光伏企業的價格承諾資格,“被退出”的中國光伏企業已達16家。
商務部發言人沈丹陽在10月9日的新聞發布會上稱,16家被取消價格承諾資格的企業中,有4家是自愿申請退出,還有12家是涉嫌違反價格承諾協議行為被取消資格。
中歐光伏價格承諾協議自2013年8月開始生效,包含兩個核心內容,一是參與企業出口到歐盟的光伏產品“最低價格”為0.56歐元/瓦,二是免征臨時反傾銷稅的產品總量每年不超過7GW。
承諾生效之初,共有121家中國光伏企業參與其中,從2015年6月開始,歐盟委員會先后七次,取消了16家企業的價格承諾資格。
沈丹陽表示,部分企業確實存在違反協議的行為,信守承諾是中方一貫堅守的基本立場,對此類企業,中方支持按照協議的規定予以處理,不包容、不姑息。部分申請退出的企業,是企業的自愿行為,主要出于擺脫價格承諾協議條款約束的目的,尋求于其有利的市場機會和空間。
他同時指出,目前價格承諾的執行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價格承諾項下的最低限價已嚴重偏離市場水平價格,出現了在談判和簽訂協議時無法完全預測商業模式等新情況。
近兩年來,光伏組件價格出現明顯下降,尤其是今年6月30日“大限”過后,全球光伏組件價格跳水,已逼近3元/瓦,比0.56歐元/瓦的歐盟最低限價低了近四分之一。
沈丹陽表示,希望歐方根據當前市場情況對最低限價水平做出適當調整,以合理的方式為價格承諾的繼續平穩執行創造條件。
貿易摩擦使中國出口歐盟光伏產品數量迅速下跌。在價格承諾協定生效前的2012年,中國光伏產品在歐盟的銷售量為12GW,此后逐年下降,到2015年,在價格承諾口徑內中國對歐盟出口量僅為3.46GW。歐盟光伏裝機容量也逐年下降,從2011年的22.4GW下滑至2015年的8GW。
沈丹陽表示,歐盟如繼續維持限制措施將使萎縮狀況進一步惡化,也不利于歐盟氣候和能源長遠利益,希望歐盟盡快徹底地終止光伏反傾銷反補貼措施,使光伏市場恢復到正常狀態,真正實現互利共贏。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