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想趁著電動汽車走俏經營充電樁的公司,因為多收了電費和服務費,被市發改委開出罰單。記者19日從市發改委獲悉,普天新能源因在進行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經營活動時違反價格規定多收了1000多元,將收到一張5萬多元的罰單。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群眾舉報,市發改委于去年11月6日至2016年2月25日,依法對普天新能源公司價格行為進行檢查。經查實,2014年12月8日至2016年2月1日期間,普天新能源公司在進行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經營活動時,違反了國家發改委、市發改委多項文件中關于電費、服務費的規定,違法所得1372.91元。公開信息顯示,市發改委責令普天新能源在《責令退款通知書》規定的退款期限內全部退還消費者其違法所得1372.91元。
相關人員說,針對接受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補助的充電設施項目,市民可以對其進行監督,企業須保證設備正常運營。如果市民在使用這些充電設施的過程中發現問題,企業未及時處理,可向市發改委進行舉報。未來,市發改委會在補助審批環節對項目進行公開。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