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春節期間用電量將大幅下降,2017年1月10日,山東省經信委、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以及山東省電力調度控制中心聯合發布《關于做好2017年春節新能源調峰工作的通知》一文,對春節期間山東省新能源調整工作進行了規定。
文件顯示,根據不同時間段,對光伏以及風電做出了不同要求。其中,1月19日至2月12日要求風電場在調度每日通知的時段內,嚴格按照發電計劃控制出力,不得高于計劃曲線運行;1月27日至2月2日,光伏電站停運調峰;1月20日至1月26日以及2月3日至2月11日,山東省電力調度控制中心根據電力運行情況,依據“先棄風后棄光”的原則通知各地光伏電站運行。
山東省的光照資源屬于Ⅲ類地區中較好的省份,與河北、安徽等成為2015年以來光伏電站投資商掘金的重點省份。由此,在2016年搶裝潮的大背景下,2016年山東省光伏電站裝機驟增。
據光伏們了解,2016年春節期間,山東省僅出現過“棄風”的經歷,根據上述通知2017年春節期間光伏、風電都要有一定程度的停運。
據山東電力調度控制中心某人士透露,這也跟2016年山東光伏裝機大幅增加有關,在2016年春節期間山東省光伏電站出力僅有二三十萬千瓦,而到2017年光伏出力已經達到200萬千瓦,這是一個“質”的變化。
另外,上述人士也強調,春節期間對于新能源停運調峰的決定也是出于電網消納能力而定,此次出臺的通知已在盡力均衡各企業的合理發電空間。
文件原文如下:
責任編輯: 李穎